想起自己高中三年都没能背会《离骚》的经历,苏郁初感觉又被暗暗地嘲讽了一遍。
苏郁初捂着肚子:“我饿了。”
简箴直接了当地说:“冰箱里没菜,我也变不出食物。”
苏郁初:“订外卖吧。”
简箴点头道:“行。”
苏郁初又瞄了简箴的墨宝几眼:“真羡慕你们这些会背离骚的人。”
简箴称赞地笑笑:“你还能看得出来这是离骚,不错。”
“‘长太息以掩涕兮’,第一句我还是会的好不好!”苏郁初怒道,试探性地问道,“你喜欢……练字啊?”
简箴把纸一叠,收了起来:“也不算喜欢,是种自我调节的方式吧,能让人的心静下来。”
苏郁初想,为什么我的调节方式就是打游戏,人与人之间差距有这么大吗?!
之前简箴和苏郁初出了次柜,要说对苏郁初的小心灵完全没触动,那是不可能的。苏郁初对于的了解,全都来源于网上无意看到的些小段子,完全就是浮光掠影的一片,可见不到一斑。
出于人文主义的关怀,苏郁初上网偷偷摸摸地搜了一些资料,进一步地知道了很多同性圈子都是比较乱的,几乎要成为滥|交、约|炮的代名词。
简箴单纯犹如一张白纸,智商全集中在学习上了,苏郁初倒是隐隐地为简箴将来的恋爱而未雨绸缪了起来。
当着队友,却要操着老妈子的心,也是没谁了。
苏郁初戳着碗里的饭,问道:“哥问你个事。”
“嗯。”
苏郁初:“你是天生喜欢男孩子的吗?”
简箴夹菜的手一顿,把筷子收了回来,撩起眼皮去看苏郁初。
苏郁初连忙道:“我就是好奇问一下!”
简箴心想,我也没不让你问啊,你紧张什么。
他道:“是,天生的。”
“哦。”苏郁初眼珠子一转,“你怎么发现的啊?”
简箴慢条斯理地夹着米饭,眼神望着某一点,似乎陷入了某种远古的回忆中。
苏郁初见他神情这般,不知从何生出一丝凉意,不会简箴已经被哪个渣男给伤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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