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喝了会茶,胡青言告辞,沈歌去送他,道:“这般认亲的大事由不得我不慎重,望胡兄莫怪我失礼。”
胡青言摆手,“谨慎些也好,我再去找找有无证实彼此身份的事物,我过几日再来看你。”
沈歌点头,“下次我请您吃酒赔罪。”
胡青言走后,沈歌看着他的背影,心头一阵迷茫。
若胡青言找来沈家村,说是他的舅舅,沈歌的态度定会热情许多,无论如何,也不至于陷入现如今的尴尬。
偏偏胡青言来找沈歌的时候在京城,而沈歌刚刚知晓他家荀哥乃一国国公,是跺一下脚京城都要抖三抖的大人物。事情这样巧,沈歌不得不多想,尤其现如今他荀哥还在南边,正处理战事。
沈歌心头没底,转天去吴予时家寻他。
现在已年二十六,国子监休旬,吴予时正巧在家。
见到沈歌时,吴予时正在杀鸡。
沈歌一进院门,就听见鸡一声声惨叫,吴予时倒没什么“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故君子远庖厨也”的感慨,他用腿夹着鸡,站在院子里正与鸡生死斗争。
沈歌见麦儿和柳儿睁着滴溜溜的眼睛在一旁看得有趣,不由哑然失笑,“师兄,怎么是你在杀鸡,嫂子呢?”
“她娘家亲戚有人成婚,帮手去了。阿弟快来,帮我提着这鸡的脚,我这动作不太利索。”
沈歌见了,忙上前几步把鸡的脚倒提起来,好放鸡血。
大冷天的,吴予时忙出一身汗,他怕弄脏衣服,故而动作格外不顺畅。
沈歌将放干净血的鸡扔到一旁,吴予时把鸡血端回去的同时顺便把一大木盆滚水端出来。
麦儿和柳儿见吴予时端着水好奇地围上来,吴予时驱赶一双儿女,“麦儿,带妹妹站到一旁去,莫烫到。”
麦儿应声带柳儿走远了些,不过仍兴致勃勃地看他爹杀鸡。
鸡被放干血扔到地上,小幅度挣扎一下,最后一丝活气也没了。吴予时方挽起袖子,坐在小马扎上,将鸡小心放在滚水里烫过好褪毛。
吴予时到底是书生,再怎么充熟练动作还是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沈歌看不过去,一把过去帮他把鸡提起来,“师兄你一边坐着,我来。”
“别,”吴予时笑,“学无止境,我也学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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