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辛洋发自内心道:“好看。”
程洲桓一边在心里笑洋洋的审美,一边用礼品券兑换。接过购物袋时,何辛洋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熊仔毛衣是给自己的。
晚上回家,两人各自换上新衣,一起站在镜子前。
一人风度翩翩,一人青春耀耀。
次日,程洲桓准时上班,何辛洋做了一上午题,直到敲门声传来。
门外站着一个理着平头的青年,比程哥稍高,估摸25岁,长相是现下吃香的“硬朗鲜肉款”,帅气不阴柔,鼻梁挺拔,眼眸极深,双眉也十分英气。
怎么看都不像程哥所说的“老杨”。
青年冲他笑了笑,出口却是标准的方言:“这是程哥家?”
“对,对。你是?”
“老杨的同事。”青年拍拍随身带着的漆皮包,“他不是说来看看电脑吗,刚才突然有事来不了,公司只有我闲着,就替他跑一趟。他说到了叫‘程哥’,你……你应该比我年纪小吧?”
何辛洋连忙侧身让出一条道,又翻出拖鞋,“请进请进,程哥不在家,我是他……我是他弟,我姓何,何辛洋。”
“难怪。”青年笑着问,“有鞋套吗?我懒得换鞋。”
“有的。”何辛洋抽出一双鞋套,待对方穿好才问:“请问你怎么称呼?”
“奚陆。”青年直起身子,“溪水的溪缺水旁,陆地的陆,叫我陆哥吧,奚哥不好听。”
何辛洋引他去书房,战战兢兢地看他开机插线。显示屏上刷出一片天书般的代码,他回头道:“需要保存文件吗?”
“要!”何辛洋有些紧张,“能全部保存下来吗?桌面上的也行?”
“当然。”
15分钟后,重装完成,电脑自行重启,进入系统后,是与黑屏前无异的画面。
奚陆正弯腰拔数据线,何辛洋握住鼠标,想以最快的速度将黄片拖入回收站,却发现那个小小的图标已经不见踪影。
他脖颈上出了一层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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