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天,他设想了无数种论证劝自己叶觐怎么会是这种极端的人,却无法找到一丝论据……
他对叶觐了解的真的太少了。
“讲讲你们以前的事吧,我想听。”
魏之延:“小屁孩时候的事,有什么好听的。”
“你辣酱拌饭没吃够?”覃夕。
魏之延立刻怂了下来:“够了够了。”
“那就说吧,”覃夕懒懒托腮,“挑有意思的说。”
魏之延愁眉苦脸:“我想想……”
“你别看老叶那家伙现在人模狗样的,他以前的样子你死都想不到。”
魏之延夸张的样子,实在有些好笑,覃夕不由得想到了给叶觐上药时,看见的文身,脱口而出:“难不成他以前是小混/混?”
魏之延:…………
看着面前仿佛泄气皮球的人,覃夕挑眉……
居然,猜对了?
魏之延回忆着:“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应该是想着让他继承公司,所以他爸妈从小对他要求特别严苛……反正是从小顶着特别大的压力。结果到了青春期,咔嚓,弦崩了……他就彻底开始放飞自我。
然后那段时间,他们家的集团上市,他爸妈每天飞来飞去根本不着家……但老叶似乎比他爸妈还忙,每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甚至期间还人间蒸发了一段时间,他姐和我都找不到他,报警了。结果后来没多久他自己回来了……”
“然后呢?”
“然后他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好像一夜之间就长大了,性子也收敛了很多,不打架也不叛逆了,还……对他好像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了做菜。”
“……所以后来他有跟你说他那段时间经历了什么吗?”
“没有。”魏之延挫败地拍着大腿,“后来,我前前后后旁敲侧击问过十多次,他嘴巴严实得像缝上了,什么都不肯说。”
“因为当时我们那边,治安还没那么好,挺多拉帮结派的。我们的猜测他估计拜了什么山头吧,但至于他为什么回来,怎么回来的,我反正是到现在都不知道。”
覃夕冷不丁问了句:“他身上的疤是洗文身留的痕迹吗?”
魏之延懵了半秒,点点头。继而想到了什么,表情逐渐猥琐:“哟,你们发展的挺快啊,你连他身上的疤都见过了?”
覃夕往后靠了靠:“怎么,你见得,我就见不得?”
魏之延嘴角微微抽到,没想到覃夕这醋意还挺大……无奈解释道:“我们俩以前,一起去浴场游泳那是经常的是,他身上什么地方我没见过。”
魏之延这话,听得覃夕皱起了眉。
魏之延眼看着覃夕表情不对,立刻补了句:“你别多想…别说我以前不知道他跟我取向一致,就算现在知道了……我可没打算献上我的菊花。”
覃夕好像不甚在意地“哦”了一声,轻哼道,“说的谁稀罕你菊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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