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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因为下定了要追臧锋的这个决定;二是因为他头上核甲,以及那个香味。

        现在那份亢奋劲过去,白晓反而轻而易举理出了头绪——虽然没有被检查出来,但白晓觉得,香味的来源十有八-九就是他的芽。

        毕竟,白晓全身上下唯一特殊的东西,就是芽了。

        而且之前在酒店里的那晚,臧锋闯进他的卧室,还给了他一个拥抱。

        现在白晓知道,臧锋不是会做那种失礼举动的人,所以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有“让他无法抗拒的香味”,吸引着臧锋走了进来。

        而那晚,刚好是白晓二十岁生日的零点,臧锋闯进来的时候,白晓刚好拔了头顶的芽。

        至于芽为什么对臧锋有那种吸引力,白晓并不知道。

        但白晓乐见其成。

        臧锋是白晓第一次喜欢上的人,或者说,这是白晓第一次有这么强烈的愿望,去想要得到。

        白晓从小的生活环境虽然简单,但绝对算不上单纯。

        所以早在第一次对臧锋心动后,白晓才会压抑自己的感情。因为他知道,他跟臧锋之间的距离太遥远了,遥远到只能称之为“妄想”的地步。

        但是他终究没压抑住,太喜欢了,太想要了。

        明明才认识了那么短的时间,明明才见过了几面,但却像是早就熟悉了对方一样,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亲昵,以及一种无法解释的信任。

        所以,白晓迈出了这一步。

        要走向臧锋,就算再多的困难,也要走下去。

        苟勾以为,昨晚白晓的“惊人发言”只是心血来潮——毕竟喜欢殿下的人太多了。

        但是早上起来,苟勾才发现,白晓还真不是说说而已。

        白晓提前了两小时起床,苟勾睡眼朦胧的时候,听到白晓已经能流畅、且发音标准地背出凯斯特语言的72个音标了。

        学习时间更是废寝忘食,就连课余时间的薅鸡活动,也被白晓取消,基本走哪儿都在跟前飘着学习界面。

        唯独下午课程一完结,白晓就像一个风一般的男子从教室里刮走了。

        知道他去哪儿了的苟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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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双叒叕发芽了 分卷阅读28 (1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