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泉快回来了吧!思及此,余瑟心情愉快。
转过回廊,余瑟向书房的方向走去。
忽然,路过一个院子时,余瑟忽然瞥见一个家丁打扮的人正蹲在地上挖著土。
余瑟看著那侧脸觉得眼熟,出於好奇便走过去蹲了下来。
不想那人竟毫不察觉,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侧脸看起来很清秀,下巴尖尖的。怯怯的透出几分可怜。
哎呀,这不是每次都当炮灰那个家丁嘛!
既然不是园丁,那这个时间在这里挖土做什麽?
“你在做什麽?”余瑟好奇的发问。
那人闻言依旧挥舞著铁锹一锹一锹的挖著泥土。下意识答道
“种萝卜”
“种萝卜做什麽?”
“萝卜很好吃!”那人傻傻的笑了起来,脸上闪著幸福的光芒!
呃,种萝卜的幸福?
忽然,那人一格一格的扭过头来。对上余瑟笑眯眯的脸。猛地扔掉铲子,被吓得跌坐在地上。像受了惊的兔子一般。
紧接著连滚带爬的起来就要逃走。却被余瑟一把扑倒在地上。
“做了什麽亏心事看见我就跑”余瑟很大爷的揪了揪对方的耳朵。
瑟瑟发抖的耷拉著眼皮,对方怯怯的神情实在像极了兔子。
“你叫什麽名字?”余瑟好奇道。
“丁……丁兔子”声音比一般男生都要细软些,听著让人十分舒服。
“扑哧”余瑟忍不住笑出来“又是萝卜又是兔子的,你难不成是兔子变得?”
“啊”丁兔子这下子慌得六神无主了,连连摆手道“不是兔子不是兔子!”
“那我再问你,你方才为什麽跑?”余瑟继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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