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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合,小时候薛成钰管他、训他比较多,某种意义上,他还挺怕薛成钰的,亦师亦友的感觉,而且薛成钰非常优秀,并且这种优秀不会因为长久的相处而淡化,相反,越相处,越觉得他的出生真是长乐之幸。徐禾看过近些年翰林院参与修编的书籍,内容涵盖地理天文、水土农田、朝廷新制。杂七杂八看得他都头晕眼花,而薛成钰却是一本本浏览过,一目十行,一字不差用朱笔批注了很多错误,改了近七八遍,才通过。

        小时候,长乐珠玉的光芒就冠在他们这一代人心中。

        最开始进国书院,被监丞告知住在薛成钰旁边时,徐禾恨不得以头撞柱,因为直觉告诉他,薛成钰这样的人,很难接近。

        他从小到大不可能真没见过薛成钰。

        宴会上几次偶然的一瞥,对薛成钰的印象就是,天才,清冷,孤僻,远在天边。

        徐禾算了一下,也觉得有点羡慕,家世尊贵,容貌出众,与生俱来便携带了整个国家赋于的荣耀。如果不是因为他不是这个朝代的人、而且做完任务就要回去,他小时候肯定也嫉妒得牙痒痒。

        但,出乎意料的,薛成钰还挺好相处的。很照顾他。

        细细回想小时候的一些糗事,徐禾不由怀疑系统给他清空现代记忆时,顺带拉低了一下他的智商,真是什么年纪什么想法。

        徐禾想了会儿,道:“一起长大能是什么人,很好的朋友呀。”

        第77章噩梦

        朋友。

        余木低头,心想,薛成钰可不止把你当朋友。

        明眼人都能看出,只是他的小公子太过后知后觉,尤其情爱方面。

        徐禾又道:“问这个干什么?”

        余木:“没什么,一时好奇。”

        徐禾也没往心里去,他回来之后很困顿,只想好好睡一觉。但是余木按着他的肩膀,说伤口还没处理完,不让他上床。徐禾打着哈欠,嘀咕:“哪有那么严重。”

        “您再忍一忍。”余木站在徐禾身后,为他擦拭肩膀上的伤。

        如徐禾所说,这根本不是什么严重的伤,但徐禾的皮肤太白了、白到仿佛会发光,于是衬得那浅淡的伤痕红得狰狞,他只觉得怜惜和难过。

        为他半褪下衣袍。

        徐禾的黑发柔顺跟水一样,分散着,遮住了美丽的蝴蝶骨,肌肤如流淌光泽的白瓷。

        察觉背后一凉时,徐禾还瑟缩了一下:“哇,好冷。”觉得有点痒,他侧头轻笑,眉眼如画,清艳无双:“真不用那么麻烦。”

        七魂六魄一怔。

        心尖都在颤抖。

        余木闭了闭眼,手指点在徐禾的肩膀上,动弹不得。

        很久,他慢慢弯身。

        垂眸遮住眼里疯狂炙热的心思,轻声道:“您若是困了,先睡吧,稍后我将您抱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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