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乔沐掏出一块手帕,耐心替云栖擦了擦唇角的鲜血,又款款补道:“就算你真的该死,你也该回神教死,又何必非要在白云山庄那种地方搭上自己的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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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牧不晓得自己昏迷了多久。难得能睁开眼睛的时候,总见一个小厮正对着自己喂粥,楼牧几次想说话,可只觉得全身无力,才开口就又晕了过去。
就这样浑浑噩噩也知过了多少时日,楼牧总算彻底清醒。
床甚软,屋内浅香弥漫,照他平日里的品味,绝对称得上是一处温柔乡。
可他觉得很不妙。
首先,中原九州,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其次,他中了毒,一点内力也使不出来。
房门和窗门都被人反锁,只有那给他喂饭的小厮每日三次准时出现。
小厮虽然身形瘦小,可步伐轻盈武功不弱,楼牧思忖着自己全无内力绝对打不过。
“这是何地?”
小厮不答。
“我昏迷了多久?”
小厮还不答。
“谁把我关在这里?”
小厮依旧不答,只举起盛着清粥碗,恭恭敬敬往楼牧唇边凑。
楼牧无法,只好叹口气扭头道:“天天吃粥,太寡淡了!”
那小厮看他两眼,收起碗筷一声不吭地走了。
只抱怨一句寡淡,便连清粥也不让他喝了,楼牧甚觉惆怅。
还没惆怅半日,那小厮便重新折回,端给楼牧一碗春笋烧肉。
楼牧大喜。
如此看来,对方并不希望自己死。
不希望自己死,那事情就好办很多呀!
楼牧想来想去,无非就是劫财劫色两条路。
楼外楼生意兴隆,又刚刚讹了白云山庄一千两,若要劫财楼牧绝对不怕。
如果是想劫色……楼牧微微咬了咬牙。那就当是被恶狗咬了一回吧!没什么大不了的。睡一觉翻个身不就还能在上面嘛!
楼牧想得心宽,三下五除二就把那一碗春笋烧肉给吃干抹净了。
吃完之后他把碗往小厮面前一推,打了个饱嗝懒懒道:“明天我想吃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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