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自腹诽,“叮铃”一声门铃响了,高城大喜,太好了,终于快要开饭了。
沈月跑去开门,门口一阵悉簌,随即传来带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声音挺好听。
“不用等我的,你们先吃就行。”
“今天有客人来,一起热闹热闹。”沈月柔声道。
沈月男朋友的声音乍一入耳,高城就觉得在哪儿听过,抬头看人不由愣了,挺惊讶地笑道:“哎呦,是你呀!”
这人正是地铁站卖艺唱歌的那位小帅哥。
作者有话要说:
☆、明月知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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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小帅哥也完全想不到在此地遇见高城,愣了两秒不由感叹:“呵呵,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
史今刚从厨房出来一看这两人表情,嘴里蹦出俩字儿:“认识?”
高城一点头:“嗯!歌唱得不错,人长得挺帅,是比你强。”
史今一听顿时五官一阵抽搐:“干嘛拿我跟人家比。”
“的确比你强。”高城加重语气强调。
史今的表情现在只能用扭曲来形容了。
“好了好了。”沈月拉过小帅哥,“别愣着啦,大家边吃边聊。”
于是四人围坐一桌。在这春节即将到来的夜晚,四个身在异乡的人共进了一次温馨的晚餐。
高城中午没怎么吃饭,饿得不行,一直低头扒饭,听着其他三位在那儿你一句我一句的聊得挺开心。
原来沈月的男朋友叫叶梓陌,对音乐有一种偏执的热爱,可家里并不支持。于是他离家出走,一路北漂来到这里。他想成为一名歌手,可是偌大的北京唱歌好的太多了,没人肯给他机会,他便在地铁站开始了自己的卖艺生涯。偶尔会到酒吧去驻唱,而叶梓陌其实并不喜欢,那里太奢靡,容易沉沦。
高城吃的差不多了,那三人聊的也差不多了。忽然觉得安静下来,高城抬头,见三人都看着自己。
“哎,别停,接着说,我听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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