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一般人也就乖乖回家接受家里安排,但孙福顺不止脾气拧,人也硬气,愣是在栈道边弄出个供酒水茶饮的地方,自己又当掌柜又跑小二,几年下来也挣了些银子,够养活妻儿,想到这儿,孙福顺咧嘴笑了,用布子抹一把汗,顺手给自己倒上一碗水,一口喝干。这入秋都好些日子了,这天气还这么热,老天爷真是不好估摸,但是越热才越好,这样能挣的钱就更多了。
嗯?马蹄声?得,客来了……
三人三骑,马是顶个的神骏,要不那三匹马能跑出七八骑的感觉吗!这听多了,孙福顺也听出了点门道。
再往上看,三个人也不是凡人,精,气,神,都是掩不住的。开店的时间长了,看人自然是有了眼色,再不是最开始,看见什么人都差不多,都像客人。
这三个,定是客人。
孙福顺边应着一桌江湖人,一边侧眼瞟那三人。
果然,三人中白衣的勒住马“喝点水再走吧?”
黑衣的驻马,唯一一个女子随着停下。黑衣一点头,女子跃下马道“小二,来两碗茶,一碗水。”
“哎!客官您稍等,马上来!!”孙福顺应着,可看出来了,这三人地位最高的是黑衣的那个,其次是白衣,然后是女子。
“客官您慢用,茶水六文,白水一文,总共七文钱,多谢惠顾。”孙福顺看着女子道。
女子皱了皱眉“这么贵?”
“哎呦!客官,这不是栈道上嘛,小的运水也不容易,您就当舍了,让小的赚点钱养家糊口吧!”孙福顺说得无比顺溜,他这价钱就是高了点,但是这前后三十多里地就他这一家供水,很多人也就不计较,毕竟,店家挑水上来也是真的不容易。最开始他还不会说这些,和人杠上了也不知服软,差点要了小命。
白衣人撇了撇嘴,递了七文钱给他“拿着吧,别聒噪,省的有人要杀人了。”
“不得对主上无理!”女子立时要拔剑。
黑衣道:“退下”。
女子收剑“是”。
白衣人面露不屑,哼了声,没再说什么。
孙福顺顺着白衣人的眼睛看到那黑衣,只看到那眼睛没有任何感情,嗯?有点淡淡的无奈?
得嘞!这可不是他该管的,道了声“谢谢爷”便麻利的退下了。
这三个人,全都见过血,兵刃上有血腥。
不是他说,很多江湖人其实都没见过血的,还有些是世家子弟趁年轻历练历练,装装侠士,满足一下自小的武侠梦。只有少数人才是真的见过血雨腥风,而这三个必然如此。
没错,这三个便是司徒斐,周晴,暮白,一路风尘已行至夔州地界。
一路上司徒斐处处挑衅暮白,周晴为维护主上尊严,两人经常打成一团,又在暮白冷眼下结束。
反观暮白却成了最无事之人,除了途中那只黑鹰玄送了封信了,又回了一封以外就是赶路,吃饭,练功……
不一会,司徒斐又忍不住了“喂,暮白,你一路没喝酒,没喝茶,只喝水,为什么啊?”
暮白瞄了司徒斐一眼,就在司徒斐就要拍桌而起的时候,飘过来两个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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