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把枪扔给小男孩儿,照旧两手插在兜里,懒懒散散的站在那里。
“好身手,”老板对着吉姆比了个大拇指,“这第二轮比赛,你还参不参加?”
“参不参加?”吉姆侧头问一旁的小男孩儿。
小男孩儿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看着吉姆:“你要帮我?”
吉姆嗯了一声,照旧懒懒散散的模样,连手都懒得拿出来。
“可我刚刚还那么说你。”小男孩儿有些不大好意思。
纽特十岁的时候,大概也是这个样子吧,礼貌腼腆带着些羞涩。吉姆一边想着,一边随意的嗯着。
“我想要那条狗,”小男孩儿指着最后总决赛的第二名礼物,不好意思的看着吉姆。
吉姆点了点头,“可以。”
比赛的一等奖是一把枪,二等奖是一条猎狗。
连喜好都相差无几,同样的喜好动物。
吉姆轻笑一声,转头看另一个男孩儿。
卷发的黑色男孩儿准头还凑合,但跟吉姆这个真正拿过枪的人比,总还是差了一点。
吉姆一路碾压,卷发男孩儿不服气的看着吉姆,每次射中一个满分就挑衅的看着吉姆。
吉姆单手插兜,单手拿枪,以一种我压根不用瞄准的姿态,十分酷炫的回回满环。
谁的枪法好,一目了然。
卷发男孩儿虽然也有很多的十环,只不过,卷发男孩儿总是要瞄准很久,很久。
相比之下,吉姆的枪法比那个男孩儿好了不止一个层次。
最后一次比赛的时候,卷发男孩儿不服气的说:“我一定可以拿到那把枪的。”
“当然,你能,”吉姆笑的十分爽利,“你当然可以。”
一次又一次,卷发男孩儿如果打中十环,吉姆就打中九环。卷发男孩儿有一次只打了八环,懊悔的直跺脚,吉姆笑了一下,枪在手里转了个圈,打了七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