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这里出去就是大街了,从这里也能看到街上的行人;
换言之,众目睽睽之下,凶手很难把尸体带到这里来丢弃;可一旦丢弃了,却也不会那么容易地被发现——因为这条小巷本身几乎没有什么行人。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傍晚——白天很有可能会被人看到,所以应该是在早上被丢弃的;
电车运行之前——不,说到底拿着人类的四肢走路极其引人注目。
那样的话,就是用汽车吗——
把车停在道路旁,打开车窗,迅速扔掉尸体——并不是办不到。
缀子和黑衣人被发现的时候,是往车站的反方向去的;犯罪现场离这里应该也有一定的距离。
可以这么判定吗——凶手是有汽车的人。
还有——
人肉鸡蛋事件和缀子的事件之间,除了被害者年龄相近以外,到底还有没有别的关联呢?
被发现的只有四肢?可是前两起为什么非得塞到蛋里去呢?
是想毁尸灭迹?可我们发现了手指头,提取出指纹的话就能查明身份;
之前的两名被害者,从失踪到被发现尸体为止确实经过了一段时间;
而缀子的尸体,则是在失踪的第二天就被发现了;
出现了什么无法保存尸体的情况吗?
还是凶手嫌麻烦了,所以在第三起的时候就放弃了?
可照这么说,第二起的时候不就该放弃了吗?
因此,这个说法不大成立。
还有——
五日晚上六点以后,缀子从位于西荻洼的家里出来;
她没有直接去位于善福寺的我家,而是穿过了五日市街道往吉祥寺去了——可能是打算要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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