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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笠榆,你最近好像有点不务正业。”率先指责出来的是温父,说完这句话,温父便用询问的目光去看温母。

        温母劳累了一天已经很累,揉着太阳穴看着跟宠物很亲昵的女儿,并未觉得有何不妥:“笠榆还小,喜欢小动物正常,不能剥夺她的童趣,只要家族的安排的课程都去做了就好。”

        外婆听了有些不满:“都把狗搬上餐桌了,这成何体统?笠榆将来是要继承家业的,把她惯坏了可不行。”

        “妈,你们为什么就那样执着呢..我不是早就说过,笠榆单纯善良,真的不适合商场的复杂奸诈,而且贤镐那么有才能...”温母工作压力很大,这下也发泄了出来,“更何况那种传说的东西,为什么非要遵守呢,w就是太死板了生意才一直做不大...”

        “大胆!你说的什么话!”外婆气得吹鼻子瞪眼,“你像什么样子?我说过好多回了!贤镐不行就是不行!你是要败光w的百年基业么!”

        “妈妈,您别说了..我知道自己的能力,您别惹外婆生气了..”时年二十岁的温贤镐非常懂事地圆场,没有让争论恶劣下去,“外婆你也是..这只狗很可爱的啊,而且笠榆给它准备了专属的碗,并没有弄脏我们的食材,笠榆,快跟外婆道歉。”

        温笠榆从小就很尊敬有本事的哥哥,加上他难得从大学回来一趟,很听话的把奥巴马抱下了椅子福身施了一个西方礼节:“是笠榆错了,外婆。”

        外婆喝了几杯茶压压惊,怒其不争道:“小的没有大的一半懂事!我也总是在想啊,贤镐要是是个女的该多好啊...”

        温笠榆不再想听唠叨,借口有事抱着还没吃饱的奥巴马就回房了。

        反正她就是没用,就是比不上优秀的哥哥,可是她,也不想做什么继承人啊。

        对着镜子摸了摸奥巴马可爱的狗头,温笠榆心理暖暖地想着,有一天我也想留着及腰的长头发,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那个人要跟布什一样摸起来软软的,然后每个清晨深夜就让窝在我的怀里睡觉,睡到日上三竿也不爬起来,然后中午的时候一起吃饭,给推荐奥巴马最喜欢的英国料理。

        温笠榆闲着想着就流着口水睡着了。

        可奥巴马还饿着呢。

        它从小对自己要求严格从未懈怠,特种兵式的锻炼要求它必须营养也得跟得上。

        作为一只聪明的狗狗,它从温笠榆的被窝里滚出来,轻轻带上门下楼找吃的。

        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黑灯瞎火的厨房,奥巴马熟练地拉开了冰箱,选出几片剩下的肉块。

        在冰箱蓝色暗光里,出于敏锐的嗅听觉,它迅速反应过来有人靠近。

        “砰!”关上了冰箱门,奥巴马汗毛都要竖起来,蓄势待发地警示着黑暗中的某处,棕黑的瞳孔在夜色中森然发亮。随时准备出击。

        “啪!”很快灯也没打开了,那种戾气也随着灯光消去,原来是听到动静的温贤镐,过来看看而已。

        挺拔的青年脸上有温柔的色彩,看上去也是爱狗之人,比之温笠榆,这个人刚硬得体,确实比较有将相之才:“小狗,你是叫布什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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