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事情,14岁那年跟随着妈妈回到台湾后,当年她没有在多伦多时来的快乐,
第一次体会到求学阶段的「b/霸凌」。
这名词能伴随着人各个年龄层,你没有遇上过并不是你很幸运,也许你自觉
得很幸运没有被欺负过,但是也不能因此保证你自己不是众多人群里的其中一位
「加害者。」是的;那个可耻的加害者(一旁观看没伸出援手的人)你难道还会
是无助者吗?
言语上的攻击、忌妒在背后抹黑你、拳脚相向恶整的暴力……等加害者理所
当然的事情。
在受害者眼里你们比起畜生都来得该死,都来得不该存在这世上,让你们死
都觉得便宜了你们,你们该承受的是比起加害者所受伤害,再多好几万倍的伤害
直到你们求死也不能都无法取得受害者原谅为止。
可惜是……一个天秤两个不同重量的,终有一方在当下只能无权选择去承受
累积着这些心灵伤痕,因为加害者不会明白你的痛会有如心被刀割一样痛。
「好比桃亚馨再她真正成为一个女人时,认为在性之前需要有爱,
这性才能建立在之间取得平衡。」对於加害者而言,诱奸、逼奸、眠奸、药
奸、强奸。不过都是个奸字,只是来满足自己个人淫欲好达到那根爽感没同理心
的自私想法罢了。
是下流。是卑鄙。更是无耻贱格。
但……人是会逐渐改变的,嘴上说的不要;身躯用力的反抗,都不敌肉体一
次又一次在背叛自己接受高潮。
过程中即便非自己意愿,非自己所想的,最终都还是可耻的奢望能满足私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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