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莫先生为什么会想到到麻省理工游览呢?”乔治问,泽莫注意到他的膝上放着一本法律学的精装书本,应当是一个法律系的学生。
“我姨母一个朋友的儿子在这里学习,他自告奋勇在期末论文交完后带我游览校园。”
“哦,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也许在他的期末论文交完之前我可以代劳。”乔治道,他的眼睛专注而有礼的注视着泽莫,仿佛已经准备起身。
“不用麻烦您了,您是学习法律的学生吗?”泽莫问。
“哦,是的。”乔治立刻合起书,他带着点腼腆的笑起来。“我是法律系三年级生。”
泽莫也报以微笑:“那么,我想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愿闻其详。”
“我曾在一部侦探小说里看过这样的案件,一个人,他知道有人想要杀害他朋友的妻子,他也知道那预定的日期。但是因为和朋友间的矛盾,他告诉了他的朋友错误的日期,让他的朋友在自以为已经救回了妻子后伤心欲绝的发现妻子仍旧死去。这样的罪该如何判刑呢?”
乔治陷入了思索,他微微皱起眉。
泽莫问这个问题完全是心血来潮,这并不是什么重要的问题,他根本就不打算让自己上法庭。他只想消耗这无用的时光。
“那种矛盾,是哪种类型的矛盾呢?”乔治问。
“这重要吗?”
“当然,陪审团和法官的感情偏向是很重要的。”乔治道,“如果能够取得陪审团的同情,就能尽可能的从轻处罚,如果加上证据不足,甚至可以被判无罪。”
“书里的描写是男人的妻子因为他朋友的一个疏忽而去世了。”
“也就是说,他的朋友并不是故意的?”
“是的。”
“这样的话,那个男人就很难轻判了,如果他有好律师,能够证明他事先并不知情,他有可能被判无罪,如果他的律师很一般,他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而判处有期徒刑。毕竟他的动机很明显。”
顿了顿,乔治问:“在书中,那个男人是如何判刑的呢?”
“没有判刑,”泽莫说,“他自杀了。”
“哦。”乔治说,“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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