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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深吸一口,学着男人一般吐出烟圈儿,然后习惯性的舔了舔嘴角残留的口红:“让我猜猜,你在怀念你的妻子?或是你情妇的狗?”

        女人夸张地说道,然后骂骂咧咧地吐出廉价香烟的渣滓:“她们应该和我比比别的,我在床上画画也是一流的。”

        “抱歉,我——”明楼扶着额角,想要阻止女人无意间的放浪形骸,却被女人更快回绝:“当然!我会体谅你的,亲爱的,我不会和你去暗巷干那些肮脏事。”

        女人挥舞着香烟,丰腴修长的双腿交叠一处,举手投足都透着风情万种,糜烂却又蛊惑人心,她吸进最后一口浑浊的烟雾,将染上颜色的烟屁股随手扔在地上,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块蓝格子手帕,将领口扯得更大,摸索着敷上后颈的伤口。

        那可能是上一个客人除了钱之外的又一份礼物,一处没法马上愈合的,情之所至的咬伤。

        明楼看着那块儿皮开肉绽的皮肤,因为温度的关系紫青的伤口已经红肿,干涸的血迹晕染的像是一朵开在蔓延至脊柱的黑色大丽花,泛着血腥的浓艳。

        他回想起在更早以前,明诚也有一个这样的伤口,看上去更深更惨不忍睹。当然,还是处男的明诚才不会有这样生猛的女友,那是他咬的,像啃食一块儿带血的鲜肉,肌理柔韧,现下想来仍旧美味无比,还有那么点儿回味无穷的意思。

        至少明楼觉得彼时彼刻他还是很喜欢汪曼春的,年方二八之龄,明眸娇笑时的青梅竹马,历历在目。但老话言尽,求不得,放不下。明楼在初到法国时体会到别离之苦,正因有了那牵肠割肚一刻,所以明楼认为也就在那时他对汪曼春的爱到了极致,再往后的时光才会存在日渐消散的机会。

        他与明诚都曾有过一段儿年少轻狂的岁月,在上完课后,修完学分时多半泡在酒馆,以慰明楼自认为的肝肠寸断,明诚多是做陪打马虎眼儿的。

        当一瓶龙舌兰酒全数吞入腹中,明楼神志有些混乱地看着眼前跳上桌的吉普赛女郎褪色的长裙如火,叠影纷纷,将双目烧得赤红。

        明诚玻璃杯子里的琴酒一半儿都没喝到,就发现明楼动作开始迟缓,离烂醉如泥只差一步之遥。索性将兄长半扛起来,一步一个坑儿地往外挪。

        等回至家中,明诚早已大汗淋漓,明楼依稀记得,明诚端过来的浅金色蜂蜜水,在昏黄壁灯的折射下,正在融化的蜜糖像太阳底下的流沙一般绵稠旋转,他那会儿觉得自己还清醒得很。

        但毕竟所有酒鬼都说自己千杯不醉,江河海量。明楼歪着身体看着明诚弯腰垂首时露出的那一小截儿脖颈,越瞧越像是小提琴上用云杉制成打磨光滑的幽婉曲线,质地薄软却不失坚忍。

        汪曼春学过小提琴,曾经与他拉过一曲舒曼的梦幻曲,音调轻快如同儿时嬉戏的笑声,细腻的好似诗歌般诉说着向往爱情和甜蜜的希望,听着悠远与永恒仿佛时光从此凝固。

        明楼傻笑着搂着明诚的肩膀,手像揉弦似的捏了一把他的颈侧,触手温凉,所见之处即是澄透的皮肤下覆盖着的青色静脉,明楼知道血液经静脉流过心房,没来由的想知道其中滋味是否如己所想。

        “曼春——”

        明楼含糊不清地叫道,张嘴咬了上去。

        明诚肌肉骤然紧绷时,明楼还觉得有些弹牙,然后他尝到了沸腾的铁锈味儿,一下子渗进唇齿之间,顺着舌尖流入喉管,比酒更烈,使人酩酊忘我,大有饮鸩止渴般的至死方休。

        结果第二天一早,明楼按着太阳穴走出房间时,看着明诚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安静地吃着火腿三明治喝着牛奶,而他的位置上只有一块烤糊了的土司,焦味儿弥漫了整个室内,明楼一下敏锐地捕捉到一些讯息。

        他一手带大的不是亲弟更甚亲弟的明诚,生气了。即使生气,明楼还是不慌不忙地坐下拿起吐司咬了一口,牙都差点没硌掉,撑着一口气往肚子里咽,只是呲牙咧嘴的表情不怎么好看。

        明诚瞟了他一眼,若无其事的把牛奶喝完。明楼也看了眼明诚,不由地往他那件夹克衫里隐藏着的白纱布细看,过后咳了声清清嗓子,酝酿了会儿说:“昨儿是大哥不对,错认君子为淑女,实在眼拙,还请弟弟宽恕。”

        “大哥情伤结念,惆怅成劫,心里不好受做弟弟的又怎会怪罪?只是借酒消愁终是伤身罢了。”明诚坐在餐桌侧面,那时天光正好披在他身上,照在他的瞳孔里泛出一层浅棕的薄胎琥珀,明楼在阴影里读不出他眼睛掩着的情绪,明诚脸色与往常无异,或许根本是明楼多心,明诚从不顾忌。

        “不喝了,再不喝酒了。”明楼信誓旦旦地说道,等着明诚从厨房里拿出那份给他备好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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