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记忆中,他和王杰希是在店门外面吃的,店内陈设他没看清,也有可能是根本就没看。
印象里,那家店所在的长街上,路灯还未亮起,天色将暗不暗,残缺的青石板地面上洒着小朋友不小心摔落在地的果汁,行人匆匆走过,他和王杰希安静地坐在凳子上,少有交谈。
他记得那时候王杰希还……
……王杰希。
好吧,怎么又是王杰希。
叶修曾听过一句话。
“七年,可以彻底忘记一个人。”
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把全身的细胞都更换掉,一个旧细胞都没有。
包括那些曾经的情感与伤痛。
这简直是——
胡说八道。
现在叶修想揪出那个说出这句话的人来,去荣耀竞技场里p,随便拿个账号把那人血虐个十遍二十遍,教他领会什么叫做人生过不去的坎儿,让他知道荣耀不能乱打,话也不能乱说。
他在第二届世邀赛之后就再没见过王杰希了,现在已经过了七年,他却还没有忘记这个人,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这人的印象愈发深刻,几乎做些什么事情都会联想到他。
不可能吧。
叶修这会儿又仔细想了想,第一次去阆中时到底是在什么时候,那时候店里是否坐着人,街上是否有着往来不断的行人。
他想不起来。
那句话大概是对的,叶修低下头看着脚下依旧残缺破旧的青石地面,又这么想着。
很多人和事,过了那么多年,他确实是记不大清楚了。
可他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带他走过的那条路,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带他来的这家店,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和他一起坐过的桌子,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那时候向他推荐的是什锦冰粉。
换言之,他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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