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二十二道只是准备,还没完全走完,因为陵寝还没竣工。
原因就是庄襄王这样死的很突然,啥都没准备。
春秋战国时流行一种丧礼习俗,即人去世后,先安置于一个地方,也可用土掩埋,称之为
“殡”;若干时间后,再迁到另一个地方深埋,称之为“葬”。
这一习俗据说产生于原始社会,但明显含有政治因素,“殡”和“葬”间的时间长短有严
格的等级之差。
《左传》中的《隐公元年》有“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
,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的规定。
庄襄王的陵寝还没建设好,所以他只能先“殡”,等陵寝弄好了,才能“葬”。
期间虽死犹生,每日都有人去看他,陪葬的女人们也跟着他停灵,没死的要每日去祭拜。
古时双亲逝世,儿子须服三年丧礼。居丧期间,不得行男女娱乐之事,同时还得:“粗衰
,斩,苴经带,杖,菅履,食粥,居倚庐,寝苫,枕草。”
粗衰是一种丧服,胸前正中缀有一块长六寸、宽四寸的麻布,称衰。
斩是当时五种丧服中最重的一种,用最粗的麻布制成,不缉边,断头外露,以表哀痛,不
修饰。
苴经带也是丧服的一种,即用稻草搓成草绳栓于腰间。
杖即孝杖,也称丧棒。
居丧时期要用手拿着。
菅履即草鞋,居丧时穿。
倚庐是守丧时住的屋子,搭在家宅中门外的东墙下,倚木为庐,门向北开,用柴草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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