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段不用看
这时你便可以明白,法的东西至少有一半是反人类的!
法律不过是在历史的某一阶段为维持当时的社会秩序对人类行为做出的必要
限制或评判标准。它符那个时期的人类的整体利益,未必符某一个具体人物
的利益,因此很可能是反人性的。而且它绝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随着时间的延
长而发生变化,要适应社会和科技的发展,绝不是什么铁的东西。
如果你再仔细分析,还会发现更大
的几个问题!
与配偶发生性关系,这是我们认为最理,最天经地义的解决性需求的方法,
现在也行不通了!国外科技发达的国家已经提出了婚内强奸的概念,或者说
名目。我们先不讨论婚内强奸这类的问题,讨论也说不清楚,我们先说说,
当一个人有了性需求,如果连他的法配偶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又不想禁欲的
话,他怎么做才好呢?
在当今最理,最有效,最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做法只有一个(手淫不理),
就是找性工作者。一方解决了性的问题,用钱买到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通
过工作获得了劳动报酬;国家获得了社会稳定的好处之外还得到了强大的税收。
可是就是这么好的方法,却因为某些人头脑中的封建残留被禁止,甚至要用
反社会,反人类的什么扫黄运动来取缔它。你不觉得那些人很可笑吗?
(73)琼浆,丰腴的身体
现在我们还是到我们的故事里来吧,那个市领导的要求得到了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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