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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浸透冷水的脏衣服是那么沉重,小焕长得瘦瘦小小,却像是不知疲倦般麻利地洗着衣服。他洗干净了所有脏衣服,然后一件件挂在晾衣架上。

        干完活儿,小焕回到厨房,给妈妈煮了一碗面。

        他把煮面端到妈妈的床前,说:“妈妈,快起来吃饭吧。”

        妈妈还是没有醒来。

        这个时候,小焕才觉得不对劲。

        他爬上床去摇母亲的手臂,然后发现妈妈的身体已经凉了。

        如果说,几个男人用席子裹住妈妈的尸体,然后将它运到贫民窟的野山掩埋的行为,也可以称为“葬礼”的话,那么妈妈的“葬礼”非常迅速。

        或许在外人看来,这种“葬礼”非常不可思议,但是在贫民窟,大多数人的“葬礼”都如此草率。

        小焕唯一的遗憾,就是他没有钱给妈妈的遗体换上一套像样的衣服。

        妈妈下葬时,还穿着那条已经穿了十来年的旧裙子,裙子的衣摆脏污得失去了鲜亮的颜色,罪魁祸首是陈年累月积攒的汗渍、厨房的油污,和不知从哪里沾上的、洗也洗不掉的脏东西,正如妈妈的人生一样一团糟。

        人们都叫妈妈拉曼达,她并不像大多数住民一样在贫民窟出生,她是一个来自热带海岛的异邦少女。长得高鼻深目,明艳动人,皮肤黝黑,牙齿洁白,笑起来就好像海岛的夏日艳阳。

        拉曼达称得上是贫民窟最漂亮的女人。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将她卖给了人贩子。于是拉曼达坐着大船离开了海岛,然后辗转飘零被卖到了帝国。

        为了彰显品位,有钱人就连下佣都喜欢使用舶来品。所以拉曼达被一个富有的人家买走,从此以后就在那里做女佣。这已经是她这个阶级的女孩能想象到的最体面的工作了。

        那么,她是怎么从富人区沦落到贫民窟的呢?

        这还要从小焕的父亲说起。

        小焕的父亲就是拉曼达的男主人。拉曼达与男主人私通并且怀了孕,而男主人的妻子是一位嫉妒心很强的女人。

        她厌恶黑皮肤棕眼睛的拉曼达,尤其不希望拉曼达会生出一个p孩子。于是,她决定斩草除根。

        拉曼达的男主人是海外黑手党的领袖,他的夫人自然也很有手段。拉曼达遭到了无情的追杀,这才在一个雨夜从富人区逃到了贫民窟。

        那时,她才十六岁。

        来到贫民窟以后,拉曼达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几个月以后,拉曼达生下了一个男孩。

        拉曼达不识字,所以她抱着婴儿去了教会,祈求神父给新生儿起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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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以法莲之吻(H) 分卷阅读1 (2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