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弯下腰揉了揉淤青,手上染上了药膏的味道,看来安格斯给他擦过药了。
柔和的嗓音从头顶传来:“泡了蜂蜜水,温水比较好。”
谢朝直起腰,腰板子也不舒服。他瞪了瞪眼,捧着水杯,灌了一大口水,蜂蜜的甜味都没尝到。
“怎么不甜?”反而有些苦涩。
一出口,嗓音沙哑,破锣嗓子像长年失修的鼓风机,吱吱呀呀的。
谢朝说完这一句话,立马闭嘴,太难听了。
安格斯敛眉:“抱歉。”很老实安分、宜家宜室的样子。
谢朝默了,深吸一口气,我们要理解雏儿刚开荤的心情,技术不到位可以改正。谢朝晃了晃腿,自以为他自个儿身经百战似的。
“喝完了。”谢朝闷不做声地干掉一杯蜂蜜水,“下次多放点蜂蜜,没味道。”
安格斯点头,眼神在他身上转悠:“身体还好么?”
谢朝乜他一眼:“你说呢?”
安格斯握紧他的手:“上过药后怎么样?”
谢朝顿了顿,敷衍地说:“还行。”暗地里赌咒,下次一定不会再去书房呆一个小时及其以上。其实刚开始是舒爽的,后来就成了煎熬……
他提起步子,慢吞吞地往厨房旁边的小隔间里走。
安格斯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眼力见识十足地拉开座椅:“先坐会儿,我去盛粥。”
座椅上是软乎乎的沙发靠垫,特别蓬松,两边还有亚麻色的流苏坠子,和这抽象立体的亮色椅子不搭,看来是安格斯临时找来的替代品。
谢朝坐塌了一个沙发靠垫,无所谓地想,坏了就让安格斯再去买。
粥一直温在锅里,温度适中,入嘴不烫,滑入胃里,却又热腾腾的,暖得喉管都很舒服。粥里的大米已经熬得稀烂,带着些许浓稠,入口绵柔,杏仁的苦味也尝不到,倒是有股植物淡淡的清香,混着米油味,闻起来很有食欲。
也许是谢朝太饿了,昨晚七点到今天中午十一点都没吃过东西,还消耗了堪比马拉松长跑的体力,这会儿一口气喝了两大碗,还把一罐头他在超市里买到的最嫌弃的白萝卜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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