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最后没自尽,他跑累了后,冷静的思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发现自己虽
然全身和普通狼狗一样,头脑却没受到影响,依然保持人类的智力,也听得懂人
话,不可思议的是体力比人类还要好,也能和犬类沟通,这令他安心不少。
他觉得这是挺有意思的体验,于是开始了流浪,发挥别于一般狗类的机智,
成功盗取食物和逃过两边同类的追打。
人类的智慧也使他小有名气,他成功打败了几隻凶勐的流浪狗,成为他们的
领袖,每一天带领它们寻找食物,偶尔对人类恶作剧,有兴致时会找母狗,用比
人类的自己还要大的鸡巴插进去来发洩自己的性慾,日子过得挺舒适。
而他满足了吗?不,他有一点不满足,就是他不喜欢母狗,不论雌性浪叫声
的差别,连两者的身体给他的快乐也相差得太远,他渴望能够和女人再做一次,
无奈的是只要他跳上去趴在女人身上做前,就会被人一棍给打死,非常不值。
没用来好好干女人简直太浪费大鸡巴了,他每一晚想念着白素,白素的容貌
和身体每一处使他着迷,渐渐地他不再找母狗发洩,挺着大鸡巴度过每一日,直
到他在路上遇上了白素。
他的心顿时砰砰的跳,单闻到白素的体香味,足以逼他忍不住上去压着她,
他忍着冲动,想只要白素能领养他就好了,于是他偷偷的跟着白素,来到她的住
所,之后每一天坐在门口等候,只要白素出门或回来,他就会站起摇尾巴,没对
她做出太过亲密的举动,以免招惹白素讨厌。
后来他得到白素的回应,白素将他抱起来,任他在屋裡随意活动。
久了后他从白素的眼神看来,知道她已经认出这头大狼狗就是曾经干过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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