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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起曾经一起讨论未来,他说将来要做一个漫画家,笔名就叫小狼。我当时笑眯眯的说,“你明明叫小羊,怎么变成小狼了?”

        他不开心的瞪我一眼,“你才叫小羊,那么软弱的名字。”

        我说,“那好吧,如果你将来做一个叫小狼的漫画家,那我就做一个叫小羊的编辑好了。”

        我真的去一家漫画公司里应聘了,论真才实学,我估计要被涮下去。但好在哥哥提前都打好了招呼,很容易就进去了。

        每在一家公司里做一阵,没有发现他,便会离职,去另一家公司。这种存在时间差别,非常小概率的事情,一度让我绝望,害怕这座城市里的所有漫画公司都被我做了一遍,也没有找到他。

        直到一年后,在一家叫《漫声》的杂志公司里做编辑时,有个编辑某一天收到一堆新人投稿,正在头疼的挨个审阅,忽然惊讶了一声,“这个新人的画风不错诶,很有素描的风格,就是故事老套了点,富二代和穷小子的耽美漫。”

        我一向对富二代这个字眼比较敏感,毕竟当年就是栽在这三个字上才分了手。

        我朝她的电脑上扫了一眼,一瞬间就认出了他的画风,和他当年无聊时画的四格漫画一模一样。

        顿时内心激动不已,小心翼翼的问那个编辑,生怕得到了错误的答案,“这个新人,笔名叫什么?”

        “笔名啊,叫大尾巴狼,画耽美的,估计是个女孩。”

        我无暇听她后面说的话,只微微一笑。

        “这个人的投稿,让我来负责吧。”

        很久以后,我们重新在一起。谈及往事,我把刚回国那一年疯狂找他的事情和他说了,他先是惊讶,继而又有些幸灾乐祸的笑,“你居然也有找我的时候。”

        我有些疑惑,“难道你以前也找过我?”

        他收了笑容,看着我,慢慢的说,“你刚出国那阵,我还不知道,四处找你,疯了一样,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

        我问,“那你最后是怎么知道我出国的?”

        他似乎陷入回忆里,好半晌才说,“我去找你那帮朋友了,他们告诉我的。”

        我沉默了,许久才紧紧抱住他,心里不知是难过还是喜悦,“我们以后,再也别分开了。”

        这样不好玩,不论是我找你,还是你找我,都是被命运耍的团团转的傻子。

        只有永远在一起,才是最好。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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