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是必须离开的,甄未凉不可能让一个对他们一无所知的女人长久居住在客栈。因此,他早在提亲之前,便给小两口在原州城置办了一家客栈。
当然,十七必须将这个客栈作为一个暗卫的据点。还是那句话,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摆脱暗卫的身份。至于他的后代,只要不作妖,甄未凉不会为难他们。
十七总算在春季抱得美人归,而甄未凉也终于腾出手来,在初夏时分带着甄未凉离开了客栈。
他给甄寒挑了一匹白马。这也是一匹好马。也是,能送到他眼前的,就已经是万里挑一。
甄寒之前只被他带着去附近的马场跑过几次马,甄未凉难免有些担心。他把甄寒扶上马,叮嘱道:“用内力护住大腿内侧,莫要磨出了伤口。我们不急,不必太快,慢慢地走,若是马儿不听话了,随时叫师父帮忙。”
甄寒稳稳地坐在马上,乖顺道:“是,师父。”
甄未凉很想摸摸他的头,可惜够不着,只得放弃,转身上了马。
十九尚且年幼,一人留下看店不现实。好在这客栈偏远,客人本就少,叫城里的十七多多照顾就没什么问题了。
反正他们暗卫的据点就在这原州城,出不了大事。
十九低头行礼:“恭送首领、小公子。”
旷野传出马的嘶鸣。一黑一白两匹马在微明的天色下奔跑,白马在前,黑马稍稍滞后,以便随时出手相救。男孩偶尔一回头,见师父跟在身后,微微出汗的手心慢慢放松,再次握紧了缰绳。
正午时分,他们看到了一座城池的影子。
甄未凉叫住甄寒,师徒二人翻身下马,牵着马进了城。如今甄未凉已不是当年那个连最普通的马都不敢买的毫无武功之人了,他毫不忌惮地牵着墨水这样绝佳的马,而无丝毫担忧。
炫富炫得心平气和。
马的价格可以与现代的豪车相较,墨水和宣纸(甄未凉临时给白马起的名字)无疑是豪车中的豪车。牵着这样两匹马招摇过市,不得不说,甄未凉有点小嘚瑟。
随便找了家酒楼,把马交给小二,甄未凉领着甄寒上了楼,要了几个菜。
“客官,要酒吗?”
甄未凉想也不想地摇头:“不必。”
他懂医术,自然知道酒能不碰就别碰。这些年,他真正沾酒的次数少之又少。因此,甄寒也没喝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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