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要我赔你衬衫吗,在哪儿买的?”
微信上有这么一条两个小时前的留言。
温浅予支着下巴瞧了瞧,终于回复:“同学在日本帮我买的,北京没有。”
结果左煜回复得倒是很快:“哦,东京吗,哪个商场?”
“不知道,衣服不是在你家吗?”温浅予慢腾腾地打字。
“我扔了。”左煜这样讲。
“那算了,当我倒霉。”温浅予的手移到他的头像上,终于还是没有拖入黑名单。
从前在外面认识的人,都会习惯性清理掉。
可想到左煜毕竟是世界上第一个吻了自己的傻瓜,好像有点搞笑的纪念意义,才令他稍微手下留情。
——
缘分这种东西很调皮,它最喜欢的,就是打断我们正常的生活轨道,以显示自己的存在感。
之后决定把温浅予这个实在不像男人的男人翻篇时,左煜却又在外面碰到了他。
那天正赶上亲姑姑过生日,他自然要买个好东西孝敬。
谁知道在商场里茫然地逛来逛去之时,却迎面撞上几天不见的温浅予。
小美人这天穿了件飘逸的水墨图案防晒衫,衬着流云般的长发和雪白肌肤,几乎夺去周围所有的色彩,整个空间里就属他最夺目,像个若无旁人的模特。
左煜莫名其妙心里一慌,简直有种扭头就跑的冲动。
温浅予显然也愣了下,但转而却只是不高兴地一瞥,毫不在意地擦肩而过。
这下左煜的自尊心受不了了,跟上去说:“喂,你这是什么态度?”
温浅予继续迈步:“如果我没理解错,你应该挺恶心我的,我也不待见你,所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度。”
“我没恶心你,就是你能不能直说你是男的?”左煜拧巴着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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