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惊讶地看着他,摇了摇手里的花篮,说:“这个是你自己做的?”
他点点头,有些害羞,像个孩子一样绞着两只大手。
我想起了他手上那些老茧,胸口有点发涨,鬼使神差的,我想起了那些被我送人的花。
我问他:“那之前的鲜花呢?”
“那个是我种的。”他回答。
我望着他,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明明才认识三天,可我却觉得我已经被爱了好多年。
——
说不感动是假的。能有个人一直默默地喜欢你,正常人都不会不开心。但开心是一回事,能不能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
这世界上,有一种遗憾叫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如果当初没有接受姜女士的条件就好了,那我就不会对莫斯科念念不忘,也能尝试着接受方先生;如果方先生是个正常人就好了,不要那么单纯深情,那我也能拒绝得更干脆利落,不用像现在这样瞻前顾后,进退维谷。
我狠下心,把花篮塞还给他,说:“以后别送我这个了,小的我也不要。”
我给得太突然,他没留意,差点把花篮掉地上了,接住后有些无措地看着我。
我不敢看他,只盯着脚尖,说:“你走吧,我待会跟我同事去吃饭。”
他点点头,说:“好。”然后就拿着花篮转身走了。
虽然说话的时候很镇定,可是他一转身,我却开始心慌了,好像怕他这一走就不会再来一样。
“方先生!”我忍不住叫住他,“你吃饭了没?”
“吃过了。”他说。
“那你走吧。”我有点丧气。
“好。”说完,他转身准备走。
“等等!”我又叫住他,问:“你以后还来吗?”
“来。”
“坐前面还是坐后面?”
“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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