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是他好运,刚来没几天,就被“夜色”的幕后大老板看中,从此夜夜笙歌,当然这是眼红的旁观者的想法。
真实情况是,大老板把他接了出去,安置在名下位于市中心的一处房产内,除了带他出去应酬,平时看也不看一眼。说白了,就是把余祈当活靶子,挡住那些想攀亲带故的人心。
对此,余祈也不在意,每个月从陆大金主给的卡里取几千块钱,吃好喝好,该干嘛就干嘛。
这样的生活,除了偶尔要在应酬的时候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还要接受无数人鄙视略不爽之外,余祈还是挺满意的。
可是他就是见鬼地赶上潮流,重生了。
希望他的重生不会带来什么蝴蝶效应吧,毕竟,这个鬼地方他一刻也不想多呆。
上辈子,余祈是因为还是处子被总管和其他几个男孩子一起带到了大老板面前。
看看表,离记忆中的时间还早,余祈决定先去洗手间洗把脸清醒一下还有些昏沉沉的脑子。
天知道自从昨天他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重生了之后就没好好休息过了,现在是严重睡眠不足状态。
“哟,这是谁呀,精神这么不济,不会是操劳过度了吧。”狭窄的过道,昏黄暧昧的灯光下,说话的人五官明艳,却因为嘴里的那股刻薄味失了几分颜色。
余祈闻言掀起眼帘看了眼前人几秒,确认没啥印象,便默默地错身走过。
在水月眼里,却是余祈目中无人的表现。明明他才是“夜色”的头牌,自从这个小子来了之后,就连他的熟客都叨念着余祈,怎叫人不生恨。
狠狠地握紧拳头,昏暗的灯光下,一张明丽的脸此时扭曲得吓人。
掬起一把冰凉的自来水,往脸上扑去,此时还是初春气候,天气还没回暖,余祈被冷得一缩,立马悲剧了,——水被如数扑到了自己身上。
因为会馆里面开足了暖气,余祈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色衬衫。此时,被打湿的衬衫前襟湿嗒嗒地紧贴着身体,怪不舒服的。
余祈抿了抿嘴,环顾一下四周,确认洗手间此时没人,便低下头一颗颗地解开衬衫扣子,修长白皙的手指格外赏心悦目。
等余祈解完扣子正准备脱下,抬头正对着镜子,差点就被镜子里倚着墙壁注视着他的人影给吓尿了。
而来人,正是他上辈子的陆迹,陆大金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文,有什么不足之处,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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