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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前朝就不敢强嫁公主,例如本朝,太子便是楚家外孙儿所出,娶的也是楚家哥儿。

        楚家信奉的,从来都是只有足够强大的武力,才能维持足够的荣光。

        而楚家代代传承的武艺之中,最为精粹也最是长久的,却是一套戟法。

        方天画戟。

        突刺冲锋不如长枪,横劈竖斩不如大刀,但楚家的方天画戟能传承至今,自有其不凡之处。

        此时楚铮手上没有惯使的武器,也不是最擅长的马上作战,但自幼练习家传戟法磨出来的力道和灵巧,让他一招失算之后,还能勉强撑得住宫十二的连番攻击。

        就是撑得勉强了些。

        也不只是因为楚铮没赶上好时候,家中父祖三辈人,有资格教导他的几乎都死在之前改朝换代的战乱里头,实在是对手强大。

        宫十二的招数精简,时而直击要害,时而圆融巧妙,偏速度既快,力道又重,别说这没比他大几岁的楚铮,就是正经的沙场老将,武艺高手,也难以轻松应对。

        也就是楚铮,虽算不得正经上过战场,却也不是宫十二这样没真正见过血的家伙能比的,又有楚家长辈一干战友故交打小儿陪他喂招儿,比宫十二更强大的对手也见识过,如此,才能勉强撑多十好几回合。

        第四十七招上头,楚铮一时失手,到底给宫十二一掌劈在面门——

        以宫十二的力道只凌厉,这一招劈实了,十个楚铮也没了性命。

        那一瞬,楚铮心中一跳,也说不清是后悔还是什么,但求生的欲望空前膨胀了起来,脚下挪移,上身扭转,甚至直接在地上滚了十八九圈。

        什么世家公子的风度,什么贵胄侯门的风仪,这一刻都被他通通抛诸脑后。

        只有“不能死”三字接管了楚铮的一切动作,一切思维。

        他甚至连不能死的理由都忘记了。

        好在,宫十二也未为己甚,逼着楚铮在马粪泥里滚一身之后,就收了手,挑眉冷笑:

        “白衣白马好装逼,却也不过如此。”

        他鄙视的明明是楚铮的衣着,楚铮却硬是联想到楚家传承上头。

        一时竟忘了一身狼藉,挺身握拳,又往上冲。

        宫十二花容失色,这人身手虽不过尔尔,可就是三脚猫,要避开那满身污秽一脚踹飞也不容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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