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坚决。
欧大果真孩子气。
就听我的麻,好吗?
拜託拉!,我摇动著身子,撒娇。
跟著摇摆的他,让他疼著发嚷,「好好好,你不要再摇了
,头会晕,会想吐。」
欧大的确感冒了,而且医生斥喝著我们。
「发烧40度,在晚一点来,神经就烧坏变扒呆仔了。」
最后我却像是欧大的看护,照三餐叮嚀不爱吃药的他。
有时拨打给上班的他。你中午吃完便当有吃药吗?
「有!」
那药水呢?
「也喝了。」
就算他不耐烦,我也要这样紧追逼迫著。
那是多麼熟悉的小吃店。
跟欧大约好一起共进晚餐,却不知道他带我过往大学时,
他向我告白的地方。
当年粗糙的环境,搭著加蒜的麵,咀嚼猪肝肠的汤。
我不知道他当年是有什麼勇气张开大口,和著薑蒜肝肠混
吨的说,「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虽然简单、粗糙,但换来一段轰轰烈烈的四年爱恋。
我好一阵子没来吃,也快忘了。
我惊讶今夜的晚餐是在这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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