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车边思忖半天,最後呼了口气,认命地钻回车里取了两瓶水,分别插在牛仔裤左右两边的屁股兜里。
最後他把一顶棒球帽盖上头顶,点了支烟,开始往来的方向走。
所以他当然不知道,在离他有一些距离的一座沙丘下,隐藏着两辆吉普。
其中一辆车,以及车上的人正是从他眼皮子底下消失的。
“老板,人又走了,不去追吗?”
等青年的身影逐渐消失,又等了一支烟的工夫,刚才偷窥得兴致勃勃的黑色卷发男人才将望远镜扔给问他话的大个子。
“追。”
男人扔掉手里半截烟头,独自跳上身边的空车。
他发动了车,又想起什麽:“你们先别回圣地亚哥,不要惊动我姐姐。”
说完开着车绝尘而去。
“老板干嘛要把人引到沙漠里来又放他走?直接在街上捆了、扛走不就好了?”
“你懂个屁。”大个子拍那人一掌,招呼人全都坐稳了,发动车往另一个方向开去。
温带沙漠的下午,风沙撩拨着空气里晃动的燥热,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热得要命。
年轻人掏出屁股後面的水,咕噜噜地灌了几口,有一些水从他的嘴角顺流下脖子,消失於锁骨之下的衣内。
他望着仿佛没有边界的沙漠,庆幸自己天生方向感超强,天黑前回到镇上应该不是问题。
正在此时,身後突然传来汽车的声音。他惊讶地回过头,远处有一辆吉普正朝自己的方向而来,扬了一屁股的尘土。
,也就是倒霉的青年在热浪中停下了脚步。
吉普“噶”地停在他身前,车上的男人摘下墨镜,向立在车外的年轻人打招呼:“嗨,警官,真巧啊。”
半晌,盯着他不放的英俊年轻人才侧了侧头,饶有兴味地问道:“,你这是下午三点的沙漠漫步?”
“哈,我以为警官你才在悠闲地漫步呢。我正在寻找我走丢的小野马。”
耸耸肩,趴在车门上,盯着眼皮子上方的人:“不知道警官有没有见到,一匹金黄色毛发的强健的年轻公马。”
年轻人就贴车门站着,他摸了摸鼻尖,无害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没看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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