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要把这封信交给谁,我并不知道那个任思凯长什么样子。”
温婉背起书包,笑着说:“走,我带你去找他。”
温婉带着宋辞来到了篮球场,拨开场边围观的人墙,指着场上的一个高大男孩说:“那个穿24号球衣的就是任思凯,长得帅吧?”
宋辞有轻微的近视,根本看不清,但还是说:“挺帅的。”
温婉压低声音说:“他们每天放学的时候都会打半个小时球,等一会儿散场的时候你就去把信交给他。”
“好。”
宋辞并不喜欢像篮球这种有激烈肢体接触的运动,但还是耐着性子看了二十分钟。
“结束了结束了!”温婉激动地说:“宋辞,快去!”
宋辞点点头,穿过四散的人流,向着24号走去。
片刻之后,他在离任思凯三步远的地方站定,说:“你好。”
任思凯正蹲在地上收拾背包,闻言,抬头看过来。
宋辞总算看清了他的脸。
是挺帅的,但和李焲比还差了一截。
不过,他的脸看起来有点儿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
“你在和我说话?”任思凯站起来,把背包挎到肩上。
“对。”宋辞把口袋里的粉红信封掏出来,递给任思凯,“拿着。”
任思凯伸手接过来,不等他说什么,宋辞已经转身走了。
见宋辞朝自己走过来,温婉落荒而逃,跑到教学楼的角落里藏起来。
宋辞很快走过来,不解的问:“你跑什么?”
温婉从角落里走出来,咳嗽一声,说:“我现在还不能暴露。他说什么了吗?”
宋辞摇头,“没有,估计明天会给你回复吧。”
温婉捂着心脏的位置,说:“我紧张得快要大小便失禁了。”
宋辞莞尔一笑,说:“走吧。”
两个人一起走到校门口,因为方向不同,宋辞正要和温婉说再见,就听到她压低声音但语气激动的说:“快看!那个人!真的长得好帅啊!!我要被帅晕过去了啊啊啊!他旁边那辆车也好酷炫,我在电视中见过,好像是叫劳斯莱斯。有生之年,我终于见到活的高富帅了啊啊啊!”
宋辞抬眼看过去,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是秦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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