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毓宠溺地摸摸正在埋头苦吃点心的方淳的头发,嘴角不自觉地勾起笑意,
“我准备带阿淳去谷阳。”
“谷阳?”
卓青惊讶地看向他。
谷阳城位于云泽边境的沙漠之中,虽然素有“荒漠花都”的美誉,但路途实在太过遥远,几乎横穿了整个东陆。以司徒毓现在的身体状况,是绝对经不起长途跋涉的,何况他还要带着什么都不懂的方淳,途中的艰辛可想而知。
司徒毓亦看出卓青的不赞同和担忧,他侧过脸,深深地看方淳一眼,语气里满是怀念。
“谷阳是我和阿淳都很喜欢的地方。我们曾在一本游记上读到过有关它的描述,听说三月的时候,谷阳遍地会开满一种叫夕见的野花。这种花很神奇,状若菊,色透明,只有在夕阳的余晖铺满大地时,才能看见,夕阳过后即湮灭成尘。阿淳觉得稀奇得很,很兴奋地告诉我,这辈子总要去那里见一次,才算不枉此生。”
“所以你早就打算好了?”
宋明曦给他斟满空落的酒杯,清新的果香伴着酒香满溢出来。
司徒毓道了一声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在失去阿淳的消息后,我就想过去谷阳找他。但我又怕与阿淳错过,于是请了双白在谷阳寻找阿淳——耀辰长居谷阳,双白经常往返与谷阳和攫阳之间,倒也方便。可双白去了谷阳几次,都没找到阿淳,我也就死心了。一心在我们以前常见面的地方等他,这一等就等了十多年。我都有些绝望了,本想着再过几年,我身体磨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带着阿淳的画像搬去谷阳,既然找不到他,能替他看看夕见也是好的。”
近乎自暴自弃的想法,令司徒毓羞惭不已,他的阿淳受了那么多苦,都还努力的活着,他有什么资格放弃自己?
“找到阿淳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要带他去谷阳了。一路上我们会经过许多地方,阿淳和我曾经约好要一起游历天下,虽然他现在都不记得了,但是没关系,我记得的。”
司徒毓说着,拉起方淳的手,柔声问道,
“阿淳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
方淳包了满嘴点心,朝他眨眨眼,点头道,
“愿意。”
顿了顿,他又问,
“阿毓要去哪里?”
司徒毓摘下他嘴角的饼屑,神情越发温柔,
“不管去哪里,阿淳都愿意和我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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