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简一凡是个有原则的人,凡是不要碰触他的底线。过了那个线就是父母也得妥协,别说一个林子轩。
偏林子轩仗着他的宠爱,眯了两眼,一个劲的作死啊。老词:恃宠而骄。
杨修恃才而骄,那人家好歹还有点才,不是么。
你林子轩骄个屁啊?
父母看着他作,没明说,但是也含沙射影,指桑骂槐了。
约出来,好合好散。
一听分手,林子轩还没从娇宠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呢,:
“简一凡?你玩够了就当老子是口香糖,吃的没味道就吐啊?
追老子的人都排到海边了。不稀罕你一个。”
耍小性子走了。
简一凡心想,难得。
果然没几天,就回过味儿来了,找上门来,那个闹啊,反正公司里都是熟人,他们的事大家都知道。
最后林子轩要找记者,他要当窦娥呢,一个好孩子被总裁给骗上床,最后吃光摸净,甩了。
林子轩怕什么呀?他一个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名声?只要挂上兰宝总裁前情人的名号,在这个圈子里就是资本。
可是简一凡那就不同了,小报上一个前情人闹上门的丑闻,足够让人怀疑简一凡的能力,连一个前情人都处理不好,能管好公司么?
简一凡最后一次见他,还妄想恢复关系,毕竟和简一凡在一起他光礼物就够别人掉下巴了,
只要撒个娇,那个包包好漂亮,买。
那个车好好有型。买。
那个房子我住正合适,不大不小。买
简一凡用一种我怎么会瞎了眼,看上这么个东西的厌恶眼神,即厌恶他,更厌恶自己:给你一百万,滚,别让我再看就你,觉得晦气。
不要也可以,把我给你的东西一件不留的还回来。房子我给你结清,你住着。如果不分,房子也收回来。
林子轩是很现实的人,小家小户的人,可是很宝贵已经到手的东西的。
粉红的毛爷爷,进了自己的口袋就等于进了小黑屋,咔,小栅栏一关,别想再出来了。
再说,自己真斗不过简一凡。惹急了他,只怕让自己莫名消失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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