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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涩,但很快笑了,“想不到还能再见到你。”他走过来,左手拍拍我肩膀,右手姿势标准地伸出。

        这个时候除了握手别无选择。

        四周惊讶的情绪波涛暗涌。“你们二位认识?”主管笑容得体地。

        “高中同学,以前挺好的朋友。”

        我把他这句轻描淡写的介绍咀嚼了几遍,用力吞下去。

        主管陪著陆风还没完全走出办公室,丁丁已经耐不住:“亦辰你要鸿运当头了,今晚给老板洗尘的酒会赶快去叙叙旧。”

        我吃力咧咧嘴:“傻瓜,都好几年没联系了……本来就没什麽交情……哪来的旧好叙。”

        陆风停了停,转头看我一眼。

        晚上的大型酒会是自助式的,这样大家都自然轻松,否则陪著老板主管团团坐成几大桌那就不是吃饭而是吃脸色了。

        人群或站或坐三三两两地聚著聊天,我和丁丁朱砂都是新人,总泡在一起。今天没有什麽精神夹在他们中间挡枪挡棍,托著碟子色拉坐到墙角闷吃。

        那一对活宝,一左一右不知疲倦地抬杠。

        “亦辰,你这麽瘦还吃色拉,来,我给你这个。”朱砂拨了两片烤成金黄的小羊肉和一对鸡翅到我碟子里,丁丁又双目暴突。

        我含著一嘴苹果土豆来回磨了半天也咽不下去。陆风就站在不远的地方客气而生分地应酬。他真的是不一样了,不再是以前那个球鞋牛仔裤一脸痞子相半大不小的孩子。那锺严肃正式的表情简直不像是他可能有的。

        还有做工精良笔挺得一丝不苟的西服。他以前哪里受得了这个。

        ……现在的他,怎麽可能用脚上那双意大利软皮鞋踢人踢墙壁。

        瞄了一眼正喋喋不休的丁丁,心想他要是知道那双鞋的价钱一定又会不想活了。

        人的细胞是以七年为一个周期全部更换的,也就是说,过了七年,站在你面前的朋友其实彻头彻尾是个陌生人。我们的五年…………差不多也改变了百分七八十。五年前我会想要陆风的全部还不满足,而现在,只要能这麽悄悄地在旁边看著他,也就够了。

        “你一个人在这里发呆?”

        “啊?”我如梦初醒,“不,还有……”这才惊觉丁丁和朱砂不知什麽时候已经溜得干净。

        陆风在旁边坐下,若有所思地玩著手里的高脚杯,两人都无话可说。

        “你这几年……好不好?”

        再土不过的开场白,理应答得流利。可我只能低著头,木讷地:“很好……我考上大了……然後到这里工作。”

        “我就知道你一定能考得上。”他笑,随意地握住我手腕,“你……怎麽还是这麽瘦?”

        我被火烧了一样猛地把手抽了回来。

        两人对视著都有些惊愕和茫然,而後尴尬。

        陆风咳了一声,把酒杯放下来:“小辰……我这几年在美国,其实……”

        他困难地寻找著措辞。

        “有段时间,我的确是把你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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