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他比谁都清楚,那个瘦弱的少年是他们报复的工具。
***
阔别多天,再次来到郑家别墅,江明镜的心情有些复杂。
在车里踌躇了好久,最後,抱着“既然来了那就进去看看”的心态,江明镜下车,用自己都没意识到的轻手轻脚,悄悄走进别墅。
走到门口,发现门未关紧,这让江明镜眉头紧皱。
这是怎麽回事?不是找了个保姆了吗?做事怎麽这麽不小心?
神色开始变冷的江明镜紧抿着嘴,伸手推开门,走进屋。
刚进屋,一阵阵刺耳的嘲笑声从屋里传入江明镜的耳里。
“啧啧,怎麽了,郑来仪?给你吃饭呢,干嘛不吃?闻闻,多香啊,告诉你,这可是上等好肉来的,别浪费了。”
“哈哈,他当然不敢吃了。你忘了吗,这小子可是一个残忍到吃自己宠物的肉的人啊。哎,真是的,这个世界上怎麽会有那麽残忍的人呢?居然连自己宠物的肉都不认得,还笑嘻嘻地吃下去。”
“不是吧?这麽残忍?哦天啊,爷爷怎麽可以把财产都给这种人呢?他老人家难道老糊涂了?”
“这难说了啊,病得稀里糊涂的,再加上身边的是居心叵测的来历不明的孙子,那就难怪了。”
“就是就是,尤其是这孙子还是个没心没肺吃自己养的宠物的肉的人,那就……喂喂喂,去哪呢?我们在这跟你说话呢……喂!”
骤然听到盘子勺子摔在地上的声音,江明镜连鞋都来不及换好,赶紧顺着声音走到厨房里去。只见餐桌旁,除了郑来仪之外,还有两个穿着华丽的双胞胎。
不过,这不是江明镜关注的重点,他的视线全在郑来仪的脚上。
为什麽?
因为郑来仪正踩在摔碎的盘子碎片上,锋利的裂边把他的脚划破,鲜红色的血争先恐後从细嫩的伤口中流出来。
忘记了先前说过的任何话语,江明镜飞一般地跑到郑来仪身边,把他抱起,放在远离碎片的椅子上。
焦急地抬高郑来仪的脚,江明镜毫不在意自己的西装被血染红,他只顾着查看郑来仪的伤口,甚至直接用自己昂贵的外套去抱住郑来仪的脚,只想赶快止血。
就在江明镜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那两个双胞胎又说话了。
“喂,郑来仪,可不是我们要弄伤你的,是你自己硬是要走,才会碰倒东西,是你自己划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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