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墨岚费力的眯了眯眼,想将来人看的真切些,但眼前却浮现出了过往历历——
似乎是在一瞬间,方墨岚觉得他回到了很久以前他为了哥舒夜独闯血衣魔鬼城时。
当自己带着一身伤回来,只感觉背后血液黏腻,却是连疼痛都不觉了。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不能死是因为哥舒夜需要他;
他若死了,哥舒夜怎么办?
那时候他们满腔的少年意气,信了一句离经易道一世诺便定了一切。
那时候他们还觉着未来十分迷惘,日子就像是过了今日便没了明日。可幸得对方不离不弃相护相伴,哪怕为之不惜性命,奉上一切,只为了陪着一个人度过最彷徨的岁月。
彼时少年,尚不知愁。
后来,他恨上了哥舒夜,心中暗暗发誓在哥舒夜死之前自己绝不能死;
哥舒夜要死,也得死在自己手上。
可这仅仅只是恨么?
难道爱入骨髓不叫恨?
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方墨岚不知道,或许真应了那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这些年来,哥舒夜对自己不放手,自己亦逗留着,他们搅动江湖风云,看似对立相争,但实际上又争到了什么?
不就是争的是他们之间这份爱的结果么。
为了哥舒夜,他留在这个江湖,看尽了这个江湖。
——
在这江湖中,有人仗剑跃马,快意江湖;
有人谋算运筹,终是图穷匕见;
有人生死相随,不离不弃;
有人阴阳相隔,情殇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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