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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直接暴露了叶豪小时候也是这样来的,虽然说他现在也不大,才十九岁。

        姐弟几个吃过早饭以后,都该干嘛干嘛去了。

        叶凌和庄旭然留家里,洗被罩被单。

        临近中午的时候,出发去也的四叔公家里吃酒席。

        没错,他们不是去镇上的饭点吃,而是在自家院子里,或者外面宽敞的平地上,直接摆上桌子椅子,宴请来客。

        做厨的是花钱请来的流动围餐,负责今天的饭菜,杂务。

        叶凌带着庄旭然,先去四叔公面前见过,把红包给了老人家,才出来找个角落的地方坐下。

        席面上都是认识的人,大家善意地坐在一起,凑成一席,说说笑笑。

        叶凌算是在老家很受长辈们关注的对象,每次只要他在的话,话题总免不得扯到他身上。

        这次多了个庄旭然,乡亲们听说庄旭然是来自京城的人士,纷纷表示好奇。

        大家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很快就开席了。

        这会子就不会再有人顾着说话,因为大家都埋头吃饭菜。

        每次有新菜上来的时候,叶凌总是第一时间给庄旭然夹一点,然后才会自己吃点。

        “好吃吗?”见他吃了两块猪脚,叶凌干脆把自己的给了他。

        “炖得不错,不油腻。”庄旭然说,从嘴里吐出一块小骨头。

        叶凌马上抽出自己带的湿纸巾给他擦嘴,然后试了试一盘肉丸子,觉得不好吃,就没有夹给他。

        接着又上来一盘梅菜扣肉,看起来肥肥地,好像很油腻。

        叶凌试着夹了一块,心想要是不好吃就自己吃了吧。

        庄旭然却也吃了,乖得不像话,吃得满嘴油,叫人好想夸奖他。

        “今天吃了好多肉啊。”叶凌小声地笑着说,又嘀嘀咕咕:“要是每天都有这么乖就好了。”

        平时求他吃肉,跟求祖宗似的,就是不肯多吃点。

        鱼肉和海鲜类的就还好,猪肉和鸡鸭什么的,有时候一块都不愿意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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