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清昊。”
这个名字让蓝多洛心里一震,郝清昊,上神,那个失踪了好久的上神,奥尔斯怎么会和他扯上关系。
“已失踪的上神郝清昊。”
“好熟悉的名字。”
奥尔斯一听到这个名字,不知为何,心中有浓浓的厌恶。
“当初你的好朋友,自然熟了。”
丰一对于他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无意识般的划着茶个的茶叶,他开始慢慢说起往事。
原来,在一万年前,当时的天神郝清昊与毁灭之神奥尔斯情同手足,外人都以为他们是铁哥们,只有丰一这些近一点的朋友才知道,郝清昊此人清亮高傲,一心喜欢着奥尔斯,只要靠近奥尔斯的人都被他以各种手段弄走。当时的奥尔斯没有喜欢的人倒没有在意,也就懒得理他。直到有一次,奥尔斯不知从何处找到一只非常可爱的小兔子,整天没事时就捧在手心中逗着,爱不释手的,当时的丰一还调侃奥尔斯,说干脆让他娶这个兔子算了。
没想到,当天,郝清昊下凡来找奥尔斯,看到的一人一兔的亲昵,心中立马醋意大发,当着奥尔斯的面把那只小兔子扔了出去,小小的兔子哪里受得了这上神的力道,当场受了伤。
奥尔斯难得有喜爱的东西,立马就生气了,本来他一直都忍着郝清昊的霸道,那次,两人就为一只小兔子闹翻。
自从,奥尔斯住的地方再也不欢迎郝清昊。郝清昊为此向奥尔斯道歉了,却没有得到原谅,其安郝清昊不知道,奥尔斯之所以这么喜欢这只小兔子,是因为那只小兔子是他的血延生出来的,就血缘上可以算是他的儿子。
“自从那只小兔子受伤后,奥尔斯更为细心的照顾气,直到它开口能说话。这也是我在和小兔子聊天时,它自己说的,那次奥尔斯出去办事时,不小心被划伤了手,血流了下来,刚好滴了在一只刚在分勉的母兔肚子上,本应死去的小兔因为有了那滴精血而存活了下来,奥尔斯就把它带回来,自己养着,就跟养儿子一个样。“想起当初奥尔斯对那只兔子的精心程度,可是让第一次看见的丰一下巴都掉下来了。
“原来你喜欢小兔子。”
蓝多洛揶揄而戏谑的笑说着,脸上的笑越来越大。
“咳,咳。,,小洛,你其实就是那只兔子的转世。”
噗…丰一的话一出,蓝多洛立马把口中的茶喷了出来,脸上与奥尔斯一样,露出不信的眼神。
“怎么可能?”
“难怪我第一次看见宝贝,就好像前世见过一般。”
那是从内心中发出的悸动,熟悉而满意。
“不然你以为你就投了一次胎,就能当冥君吗?那是因为你的灵魂个有奥尔斯的神力和那滴精血。”
看着两人有趣的神情,丰一笑得一脸的张扬。
第111章丰一请客
“不会吧,你是说前世我是他的兔子儿子。”
天啊!这也太让人无话了,他前世不但是兔子,还是奥尔斯的兔儿子,有没有这样雷人的啊。
“原来如此,宝贝,看来你往定是我的。”
奥尔斯摸着下巴,笑得一脸的得意。
“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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