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是一种病,得治美强_分节阅读_3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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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十指都因为忍受痛苦而深深插入地面,磨得鲜血淋漓,连骨头都隐隐露了出来。

        到这会连我都开始钦佩起这天人来,换做是我遭受这种万刃加身的痛苦,恐怕会恨不得立刻死了解脱。反正我是从混沌中来,死亡也不过是往混沌中去,没准过个百十年,我又会重新从混沌里生出来。

        我按在他脖子上的手犹豫了。

        我记得那个女妖怪还和我说过,魔要是心软了,就离死不远了。

        这个女妖怪到底活了多少年,并没有谁知道,可这不妨碍她成为闻名妖魔界的智者,所说的话被无数妖魔引为金科玉律,简直是我们妖魔的魔生导师。

        但是这一刻,我看着他苍白俊秀的侧脸,还是心软了,把魔生导师的话抛在了脑后。

        我想,他体内的魔血是我的,魔力也是我的,也许我可以试试看救他一命。

        所以我按着他脖子的手移到了他的肚子上,这里据说是天人的力量中心。我一按上去,他体内的魔力立马更兴奋了一点,我可以感到手下的力量在沸腾。

        而一直咬着牙不肯出声的浮黎也因为这一下的刺激而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我两只手都按了上去,试着安抚暴动的魔力,慢慢地把魔力从他的经脉内提炼收拢,而他的表情也渐渐平和了下来。

        很好。我心里一松,接下来只要把这魔力禁锢住……

        说时迟,那时快,他体内残余的仙气忽然暴涨,挟裹住那团刚刚被我收复的魔力,往外翻涌。我一时没有防备,竟然被弹了开来,一屁股坐在地上,目瞪口呆地看一道刺眼的白光从他肚子里边射了出来,把天上厚厚的铅云都冲开一个大洞。

        好嘛,这下全妖魔界都会知道我白捡了个天人了。

        有句话说得好,君子无罪,怀璧其罪。我虽然是妖魔,也知道这个道理,若是不够强大,手里还有好东西,那就是引魔来抢。

        谁强谁说了算,我们妖魔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那接下来怎么办?

        我看着醒过来坐在一边的捂着伤口的浮黎,开始觉得自己弄了个烫手山芋,懊恼着没有听取魔生导师的忠告。

        现在放在我眼前的就这么几条路:

        第一条,趁新鲜立刻把浮黎吃掉,他是血统最为强大纯粹的天人,吃一个顶十个,到时候我就可以称霸妖魔界了,谁还敢来找我的麻烦?

        可我还没有睡到他,要不是为了睡他,我早八百年就可以把他吃掉,何必等到现在?所以这一条暂时过。

        第二条,麻溜地把他送给最强的妖魔,把这个烫手山芋扔掉,接着过我的逍遥魔生。

        把到手的东西送出去,这主意比第一条还馊,还不如自己吃了呢。

        第三条,这条最简单,我们先跑路,避避风头。

        天界跟我们不一样,妖魔界的众妖魔从来不喜欢管别人的闲事,但天帝那群上神很喜欢插手众神的私生活,比如他儿子不过是搞搞男人,就被他扔了下来,所以天人被扔到妖魔界这种事吧,隔个三五百年总有一回,等新的天人被扔下来,而众妖魔又找不到浮黎的时候,他们就自然会把这件事揭过去,去追逐那个新的目标。

        所以我觉得,这条最好!

        我不禁得意于自己的智慧。

        既然要跑路,就得想跑到哪里去这个问题。浮黎身上不多的法力也被我的魔血扰乱,几乎是个废的,我拖着他目标又大,肯定跑不了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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