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一边做着表格,一边想着白天没有事情做一到晚上就来活的广告公司是多么的变态。
以后,一定是要离开这里的。
但是,离开这里之后去哪里,还真是一个问题...
加完班之后大约7点,全组的人再次集体去酒吧喝酒。
其实,蓝天一点也不喜欢酒吧这样的地方。
吵吵闹闹,酒还难喝。
他一直觉得,外国人喜欢酒吧是因为他们没有文化。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话题的深度和参与谈话的人数,基本上是成反比的嘛!
两个人的时候,经常可以进行一些有营养的谈话。
一旦人数大于等于三,有意义的对话就会全部消失。
反之,没啥好说的,就用人数来补。
不过啊,在这家外企广告公司,有文化的人也不多就是了...
有文化的,那都是另类。
蓝天很无聊很无聊地趴在那里。
眼睛到处乱瞄。
眼角突然扫到一个人。
蓝天立刻像被棍子揍了一样绷直了身子坐在那里。
仲斯选!
仲斯选也在这间酒吧里。
即使是在这样乱糟糟的环境里,他仍然是整齐而优雅地坐着。
蓝天“噌”地站起身,大叫了一声:“仲斯选!”
把同事们都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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