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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同于一般人对于一家三口的刻板定义,在我家并不是指我自己和老婆孩子,而是指我自己和两个儿子。

        我这个人,似乎什么都早人一步,早早偷吃禁果,早早奉子成婚,早早成了两个孩子的爸,到最后,也早早死了老婆。

        曾经的妻子是镇上的美少女,从小青梅竹马长大的我给她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只是年纪太小的我们连应该有的避孕常识都没有,十六岁那年就把她的肚子给搞大了。

        就这样结婚、生子,原本我以为人生会这样和她走下去,没想到她才二十岁出头没几年,突如其来的癌细胞就这样夺走她的性命,只替我留下两个儿子,还有一些随着时光流逝而变得越来越淡的记忆。

        小忠那年才三岁,就算小亮也才六岁,连小学都还没进的年纪,就成了没妈的孩子。

        她在病床上,紧握着手,流着泪恳求我答应她一件事。

        别再婚,她说。

        求求你别再婚,至少在孩子成年之前。

        我一下子讲不出话来,这个要求太过沉重,也太过长久,可是我无法责怪卧病在床的妻子,尤其是我知道她会这么要求的原因。

        妻子是被后妈带大的,住在隔壁的我常听到她被她后妈打骂,就算她爸阻止也不管用,顶多是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继续打,至于她爸也不是不知道女儿私底下继续被他老婆当出气桶教训,但久而久之他也不再说什么了。

        我很想跟她说,我不是妳爸,我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受委屈的。

        可是看着妻子的泪,我开口的是,好,我答应妳。

        我知道这是一个至少十五年的承诺,可是我还是答应她了,有一部份的原因在于我人生什么都比别人早的关系,我早婚、早生子,就算要等到小忠年满十八岁再找下一春,那时我也不到四十,还是年轻的单身汉。

        在我的承诺下妻子含笑而逝,我也一直信守我的诺言,拒绝掉长辈的相亲要约,朋友的好心介绍。

        久了大家都知道我不想再婚,甚至也不想交女友,只是努力的当个好爸爸。

        其实,我在当好爸爸这块做得不太成功,我自己清楚的很,至少一个好爸爸似乎不应该让才国小一年级的长子下厨煮饭。

        可是在我第次端上黑焦焦的蛋炒饭时,小亮再也忍不住似的吐出大大的一声喘息,奶嫩的童声历经苍桑般的说:「爸爸,我来煮吧。」

        他不知是去哪学来的,知道炒饭时速度如果不能快到在大火上把蛋和饭炒匀的话,那就先在碗公里把米饭和蛋汁伴匀再下锅,果然这招奏效了,才七岁的小亮端出一盘正宗的蛋炒饭来。

        从那天之后,我在厨房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从原本至少还能打下手的程度,到最后被小亮一句碍手碍脚给请到客厅,他还让小忠陪我打电动,免得再去厨房干扰他做饭。

        到头来,我都不知道是我在照顾孩子,还是孩子照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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