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警察接着说:公民有依法作证的义务。知道吗?
什么?作什么证?这回我更吃惊了。
**月**日上午8:50你在哪里?
我在哪里?我傻傻地重复了一遍这个陌生的问题,突然想起来那就是和泰雅打闹的时候。真丢脸,我都25岁了,让我怎么好意思告诉别人我在和人打打闹闹以至于惊动了警察?我害羞地说:在一个认识的人家里。
那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关系有哪些?
季泰雅,男性,大概30岁。
为什么说‘大概'?
我没有看到过他的证件,只好说大概。他自己说自己30岁了。
没看到过证件?听到过别人怎么称呼他吗?
我想到了老人妖,当然这不必说。没有。
年轻警察看上去有点生气了,面孔板得更牢:没有?那你怎么知道是他的真名?
这个...我...他告诉我的。
职业呢?
‘美丽人生'的助理美容师,还有,还有清洁卫生之类的,我也不清楚。
社会关系呢?
也许是看到我非常茫然的样子,年长的警察补充道:就是家人,朋友,平时来往的人。
我...我也不熟悉。好象没什么往来的人。
你肯定?年轻警察对于我的疏漏开始不耐烦,他家里人呢?
我战战兢兢地答道:好象他父母和姑婆都死了,有一个叔叔,还有婶婶。
怎么又是‘好象'!
不好意思,我都没见过。
你们两什么关系?
朋友。
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认识的?
去年底认识的。地方么...那个...他给我剪过头发。(这不是假话)
只是朋友?有没有什么经济来往?
经济来往?我楞住了。谁会注意到我买了放在他家里?我只好耐心地解释为什么我买了东西不放在自己家里而是放在朋友家,但我的解释结结巴巴,连我自己听了都不能信服,天知道警察们会不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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