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的头发很长了,很难留长的胡须也拖到了胸口,这是过了多少年,他不知道。只是当他走出山中时,这样长的胡须已经是件很稀少的事,因为孩子们跟在他的身后笑着:“看,这个人好奇怪哦。”
时代已经不同了。
他剪短了头发和胡须,使自己看起来像个普通人,继续着无止境的生命,他在各地行走,有时是卖字的文人,有时是挑担的货郎,有时是码头的小工,有时是工厂的杂役,他会很多手艺,很多方言,很多工种,他不在乎自己本是书香门第出身,不在乎自己做的是否是下等的体力劳动,不在乎是否会被人看不起。
因为现在这个时代的一切都和他无关,他只是背景,只需要旁观。
在上海的租界他见到很多洋人,蓝眼珠,黄头发,白皮肤,和中国人不同。他们在中国的土地上趾高气扬,开着汽车,喝着红酒,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他不喜欢洋人,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在上海他做过很多工作,有一件是送信,瞒着洋人帮中国人传达私密信件,他知道那些和战争有关,也很危险。
但他愿意做那些事。他要从黄浦江底走过,隔着江水望见夜空,大上海的灯光将那夜空照得明亮,不再像他出生的时代。
一切都不同了。
但有些事情,是相同的。比如,他的上级仍然用疑惑的眼神看向他:“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查不到。”
这时候他就知道又到了离开的时候。
他仍然四处漂泊着,哪里都住过,哪里都不停留太久,时代飞速地变化,没有跟得上或是跟不上,那些时代不属于他,他也不属于那些时代。
有一次他到了一个内陆城市,成了一名图书管理员,时间非常空闲,他了很多书籍,各种各样的书籍,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原来在他的认知之外有那样多的精彩。
他学习着新的知识,知道了新的事物,很多很多,比如电,比如文艺复兴,比如工业革命,比如拿破仑,比如美国独立战争,比如唯物论哲学,世界上没有妖物,他当然不是。
也有人给他介绍女人,他总是拒绝,他这样的人,不能再去害别人。
他继续流浪着,静止着,看周围的变化,时光的流逝。
随着时代的变化,毛笔被钢笔和圆珠笔取代,孩子们不再临书法名家的字帖,而是用自动铅笔写着简体字,酒馆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酒店、茶楼,没有说书的人了,但古老的传说仍然流传下来,秦始皇寻找长生不死,徐福去的地方是扶桑,现在是发达的国家,丰田汽车开得到处都是,那里没有长生不死的药。
扶桑,就是日本,电视里这样说着,他已经很平静了。没有笑,也没有眼泪。
他喜欢看到孩子的笑,所以后来加入了一个杂技团,在那里呆了不少年,在各地的演出中他见了很多人,那些人面目模糊,在他眼里都是单调的黑白。
不过有一个人,不一样。
在模糊的灰色人群里,他是彩色的存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