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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是惯例的求收藏时间,小天使们,作者都这么萌(蠢)了,就收藏一下呗【抛媚眼

        以及表白时间,所有的小天使们我爱你们,我一见你就笑~你那翩翩身影多美妙~

        ☆、第十七章

        美人泪,断人肠,取人性命胭脂烫。

        昔年流传于江湖间的的两大奇毒,准确的说是一毒一蛊,却早已因为药材的灭绝而早已销声匿迹于世。

        而现在,那胭脂烫的蛊虫正潜伏在闻人曦的身体里。

        比起中原的胭脂是用花粉研制而成,西域的很多地方女子的胭脂原料是一种极小的虫子,当这种虫子被碾碎时,身体里就会迸发出最为纯正的红色,因而这种虫被命名为胭脂虫。

        当这种胭脂虫还是幼虫时,将其饲养在剧毒的环境里,一直养到体内的红色完全转变成了黑色之后,取其体内的胭脂泡在烈酒里三天三夜,再喂给蛊虫。

        如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能养出一只胭脂烫的幼虫,再将其植入人体内,随着人长大,最后成虫就会从心口破体而出,将宿主吞噬殆尽。

        闻人曦给自己搭了很长时间的脉,人常说医人者不自医,就是因为对自己的身体太熟悉了,反而不好判断治疗。

        根据自己曾看过的医书上关于胭脂烫的描述,到了已经能影响自己的情绪的地步,这只蛊虫应该已经接近成熟了。

        不过,他忍不住的皱了皱眉,根据通常的生长速度,这只蛊虫应该已经在自己身体里待了最起码有二十年了,但是既然如此这就不应该是第一次发作才对。

        在他的身体里呆久了,这只蛊虫极为狡猾,他刚刚逼出身体里的寒毒,它就瞬间躲的无影无踪。

        闻人曦知道,当下一次自己不受控制的时候,很有可能就是蛊虫破体的时候。

        他能做的就是用药压制住它,让它尽可能的处在休眠状态。

        除非找到一个医术和他不相上下,又极为熟悉胭脂烫的人,他想不到别的能解决的办法。

        可是从张简斋为标准他就知道当今的大夫是个什么水准。

        单是医术能和他相媲美之人已是世间难寻,更枉论熟悉胭脂烫这种已经在江湖上消失了数百年的东西了,寻常些的大夫,只怕是连听都没听过。

        闻人曦沉思的时候,听到了极轻的敲门声,推开门,就看到楚留香站在门外,脸上有些担忧之色。

        “闻人兄...”楚留香还没说完,就被闻人曦打断了。

        “略有小恙,无妨。”闻人曦向他点了点头。

        既是无解之毒,又何必让别人徒增烦扰。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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