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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我在离家乡六百英里的地方找了个工作。在接下来的三年里,
我跟家里的联繫比较少,也就是週末打打电话,圣诞节的时候回家待上两三天。
这一天,老闆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
「你是从丹佛地来的,是吗?」老闆问道。
「是的,先生。」
「你对那个地很了解吗?」
「应该是的,我在那里一直住到18岁才离开。」
「哦,好啊。我们準备在丹佛建立一家分公司,既然你对那个地很了解,
那你说说我的分公司开在哪里比较好?」
「如果让我选的话,我就选在丹佛科技中心。」
「哦,那是你的选择吗,吉米?好的,就在丹佛科技中心好了。那么,下一
个问题是,你什么时候可以动身?」
「什么?」
「我决定由你来掌管分公司,吉米。你什么时候可以赴任并尽快将分公司建
立起来?」
「我手头的麦克拉伦项目马上就要做完了,我想把它做完。其他的工作我可
以交给迈克。大概需要三周吧,如果顺利的话也许两周就可以做完了。」
「太好了。那你先把麦克拉伦项目做完,然后我们就可以坐下来详细规划一
下在丹佛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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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给妈妈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要回家乡工作,问她我原来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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