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蛋?”林绰小心地拿起一颗,轻轻抚过。
“鸬鹚蛋。”
“鱼鹰?”
“嗯。”
“可是,这是蛋啊,还没有孵出来?”他把蛋小心翼翼地放回去。梅朔盖上软布,“你来孵好了。”
他惊愕地睁圆了眼,“我,我怎么会,会孵蛋?”
“不就坐在蛋上面,坐上十天半个月的,自然就孵出来了。”
林绰连连摇头,“才不是,它们身下有羽毛,才会暖和,不然蛋还没孵出来,小雏鸟就冻死了。我怎么会可以?”
“逗你的,放鸡窝里去找只公鸡孵了就可以了。”
林绰提着篮子出去,没多久回来突然问她,“阿朔,通房小侍是什么意思?”
梅朔一口气喘了一半,被自己口水给呛了,“咳咳,你,咳,你干嘛问这个?”
他拍着她的背,低腾着脑袋,“我听人说哥哥做了齐大小姐的通房小侍。”不知道为什么,听那些人的语气,那似乎是一件不好的事。
梅朔好不容易顺了气,问得有些小心,“你不知道?”
其实正常的大户人家,通房小侍有两种,一种是年纪比小姐大的,通常都是父亲派去,已经通了人事,专门给小姐开荤的。另一种就是小姐自己看上收了的,而林影很明显是后者。
幸而因为梅期对男人的厌恶已经到了一定程度,所以她们三姐妹的院里都没有贴身小侍,用的都是小厮,最多就几个打扫院子的。但这却不代表梅朔不曾年少风流过,花街柳巷不算常客,也总是去过,她不碰处子,同一个男人也绝不会找两次,她自认为没有过什么风流债,可是看着林绰干净的眼神,她莫名地觉得,心虚。
林绰摇头,她转了转眼,“通房小侍就是和小姐关系最好的,最受宠的。小姐最,嗯,最喜欢他伺候着。”
林绰听完,“这也没什么不好的啊。”
“嗯。”她还是有些心虚地应了一声,看着他进厨房做午饭,自己推开后院的门,之前那个准备做来给他放小玩意的盒子还没完工,正好今天继续。
梅朔虎口夹着刨刀片,在盒子上面雕着繁复的花纹,因为心不在焉地,刀片划到自己拇指上,等到反应过来疼痛的时候,木质的纹路间已经染上了血迹。
她举着手跑到堂屋想要找药包扎,林绰正坐着烧火,视线瞟过来见到她染血的手指,腾地从灶膛里站了起来,拿过一个小盏,里面盛着之前刮下的锅底灰,他把她的手指含进嘴里舔过,然后直接塞进锅底灰里面。
梅朔愣着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等到手指拿出来的时候,血止住了,凉凉的好像也不怎么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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