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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根本没有资格,书写属于诺菲斯的人生。

        次年十一月,神曦告别父母和兄长,踏上了去另一座城市的飞机。

        他不想在长时间地呆在一个地方,他会忍不住想起诺菲斯,然后心痛地无以复加。

        他只能不停地辗转于一个个城市,流连于一个个街道,关注着一个个路人,来分散自己太过聚集的注意力。

        诺菲斯诺菲斯诺菲斯,我不想忘记你,但一想起你,我就忍不住想哭。

        十二月下旬,他去到了北国,看到了落雪。

        现实世界的落雪没有书中描写的壮观好看,却也是依然纯白的让人沉迷。

        收留他的人家有一对可爱的儿女,稍小的弟弟总是调皮地欺负性子软和的姐姐,每每欺负的哭了,就会抱着姐姐露出苦瓜脸装可怜,偏偏他姐姐就吃这一套,总是毫无原则地原谅他,和好如初。

        “这两娃子也真是,妞儿就是太疼弟弟了。”抽着自制烟的中年汉子坐在门槛上笑眯眯地,口吻里满是无奈宠溺,还有一些自豪。

        神曦捧着农家给的茶碗,笑笑,眼睛,却落在在雪地里堆雪人的姐弟两身上。

        他也这么娇宠过一个人,不是不想生气,不是不想发火,但只要那个人一委屈,什么火都没了。

        因为太爱,所以连发怒的理由都被埋汰了。

        神曦依旧只身一人,背着一个旅行包,漫无目的地在国土上游荡。

        宛如一抹幽魂。

        有一天,他看到某地召集志愿者一同去西部地区支教,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神曦报名了。

        西部地区生活水平不高,经常爬山涉水,每天累得跟狗一样,常常连翻个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但神曦很开心,这是他回来之后最开心的一段时间。

        因为太忙,因为太累,所以根本没有时间去想起诺菲斯。

        只要不想不念不说,就可以自我安慰。

        瞧,诺菲斯,我现在已经可以忽略一下你了,很快,我就可以忘记你了哟。

        一定,很快……

        一同来的志愿者里有一个姑娘,长得很水灵,水汪汪的大眼睛常常只是这么一瞅,就把人的心给瞅化了。

        谁都知道这姑娘喜欢神曦,每当神曦和她站一块儿时那姑娘白皙的脸蛋就会红的跟个苹果似的,格外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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