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习惯了。」
「我没事。」她撒谎道。她瞥他一眼。他手握方向盘,气定神闲的表情好象在周日开车出游。她看来也许也很平静,内心里却四分五裂。
「想谈一谈吗?」
(bp;「不想。」她惊骇地说。她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但不想听他叫她把那件事视为任务的一部分。她只想赶快忘掉那件事,保留一点尊严。
「我们迟早得谈的。」
「不用,我只想赶快忘掉。」
他绷紧下颚,沉默片刻。「妳在气自己达到高,还是在气我达到高?」
她想要放声尖叫。天哪!他为什么非提那个不可?「都不是。也都是。」
「那种答案还真明确。」
「想要明确的答案,去查字典。」他再度沉默,好象在衡量她的抗拒程度。「好吧,我们改天再谈。」
她不回答。难道他不明白吗?谈那件事就像在伤口上抹盐。但他没有那种感觉,又怎么会明白?
「尼斯离这里多远?」
「走高速公路大约三百公里,走山路比较近但未必比较快,尤其是开这辆车。它的马力不足,走山路会像蜗牛爬。」
「走高速公路应该六点半或七点就可以到尼斯了。」
「我们必须在中途停下来偷另一辆车。」
「另一辆车?」
「我们离陆义的庄园太近。车主一去报案,他就会知道。我们必须丢弃这辆车。」
「丢在哪里?」
「瓦伦斯吧。我会在那里找别的车。」
他们成了窃车狂,她心想。她想要惊险刺激,有强恩在,果然没有一刻是无聊的。但回家变得越来越令人向往,家是最好的避难所,尤其是在她愚蠢地爱上他之后。她想到她宁静舒适的房子,里面的一切都是按照她的喜好布置的,除了每扇门窗上的双重钩锁以外。
「如果能搭上飞机,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就会回到家里了。」她说,接着想起她的护照。「算了。没有护照,我要怎么回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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