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出身乡野,见了生鲜总觉得比菜肉档次为上,难免高看老侯一眼。待见到老侯
与摊贩熟稔、购量颇丰,心中更是把他想成多金顾,于是欢欢喜喜地随他回家,
尽心侍奉、由他蹂挞。殊不知只吃掉所购之物十分之一的一餐饭,便是自己曲意
逢迎整晚的所有回报了。可离乡背井,行的又是见不得光的从事,最多只是咒骂
几声,也就自认倒霉。
这天傍晚,老侯先抢了水,然后斜叼着根烟、趿着拖鞋,踢踢踏踏地来在红
灯街尾,眯着眼靠在一根电线杆上。等了快一个小时,也不见有新鲜面孔在街
边溜达,老相识的白眼倒是收获了许多。眼见华灯已上、猎物无踪,只得悻悻回
返。走到红灯和水产市场的交道口处,瞥眼看见个穿着豆绿色连衣短裙的女子
正无助地四处张望,似乎是迷了路途。那女子皮肤白皙、面容清秀、体态凹凸有
致,看得老侯有些口干眼直。他紧走了几步,扮出个温柔笑脸,正准备开口搭讪。
女子却先一步看到了老侯,将手中纸条递在他眼前,柔声询道:「麻烦您,请问
这个地方怎么走?」
女子声音软腻,说的又是带着吴音的普通话,让听者有种说不出的甜糯温婉。
老侯觉得自己的骨头都酥了,嘿嘿笑了两声,说不出半个字来。眼光顺着女子羊
脂般的胳膊滑落,品鉴过几根芊芊玉指,落在纸条上的字迹处。一看之下,发现
那正是红灯内生意最好的一间发廊,不由得心花怒放。
柳巷中的人虽然最能妖娆魅惑,但在家乡时却正经得比淑女更甚。此间事对
亲眷隐瞒尚且不及,使其来投奔的事更是万万不肯做的。如眼前女子般来寻,要
么是它处从事的姐妹,要么是家贫被说动了来同做皮肉生意的乡党。这么一个如
花似玉的娇俏人儿,竟然就这么撞进老侯的怀里,怎不让他喜动颜色。遂换了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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