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然,阿然。我慌忙起身,说:“那林总顾总不打扰了,我先走了。”
“若若……”
没等他说完,我就跑了出去。
、第七十一章繁华次第
那年那个春末秋初,一切都以无可挽回的姿态朝着万劫不复的方向狂奔不止。
林子然,我,莫小速,顾陌怡,宋俊楠,吴川耀,我们的生活势必在这个春天被颠覆,甚至包括,已经被我遗忘了的展睿琪。
毕竟是年轻,身体底子好,不过是过了几天,我就活蹦乱跳地出院了。
上了几天踏实的课以后,我去颂旻收拾了遗留下的所有东西。这一次,我是真真正正告别这个地方了,和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我做了我可以做的,并且是骄傲地、自愿的离开。
我最后看了一眼林子然曾经虐待过我的大办公室——在门口,看了看我们笑过闹过八卦过的办公区,甚至跑到楼下壁炉处,回忆了一下和莫小速蹲在这里促膝谈心的日子。
这是颂旻留给我,最值得纪念的过往。
上电梯的时候,我看到了顾陌怡。她依旧一身职业装,脸上还带点病态的苍白,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我离开。眼神里的东西很复杂,有尘埃落定的宁静,有达成目的的骄傲,有悲悯,有希冀,有着隐约的担忧和不放心。我无法形容那种眼神,但是我可以清晰感觉到,这辈子,她都不想再看到我了。
如你所愿,亲爱的。
林子然生日过后,我会彻底离开你们这些人的世界。
那个周末,我第一次拉着阿楠去逛商场,看够了大大小小的精品店,实在是找不出能买给林子然的东西。让他记住我,也让他忘记我。
日落的时候,我终于决定买下了一块黑色的腕表。深沉内敛的外形,光滑的指针,灰色的腕带,一如我想要的安静。
渺小,足够令他遗忘;如果有幸看到的话,它的指针会一直不停转动。
这个春天,是我见过的城最茂盛的春天。
几乎是一夜之间,城的大街小巷都开满了花,昨天还是一派安静和冷漠的样子,今天却已经花团锦簇。不论是市政府美化市容的绿化措施,还是路边盛极的野花,都以一副来势汹汹的模样,张狂的盛放。大本就是百年老校,随处可见的大树下面,也密密麻麻开满了花。各种各样的颜色和形状,渲染了整个春天。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繁华的春天,一瞬间有点惊喜地不知所措。
繁花次第,瞬间开落,一如时光的流转,世事变迁,短短的时光里,物是人非、变幻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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